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4號)規定:“八、申報信息及資料留存
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時,除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匯算申報表外,如需修改本人相關基礎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稅收優惠的,還應按規定一并填報相關信息。填報的信息,納稅人需仔細核對,確保真實、準確、完整。
納稅人以及代辦年度匯算的扣繳義務人,需將年度匯算申報表以及與納稅人綜合所得收入、扣除、已繳稅額或稅收優惠等相關資料,自年度匯算期結束之日起留存5年。”
——來自全國的咨詢2020-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