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受票方如丟失或損毀已開具的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以下簡稱“電子專票”),可以根據發票代碼、發票號碼、開票日期、開具金額(不含稅)等信息,在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驗通過后,下載電子專票。如不掌握相關信息,也可以向開票方重新索取原電子專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