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我公司委托承印黨報,客戶是黨報單位,已享受發行費免稅政策,請問客戶委托印刷黨報的加工印刷費可以抵扣進項稅嗎?
答:
惠州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第191次常務會議通過)相關規定:下列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二)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三)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1%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進項稅額計算公式:
進項稅額=買價×扣除率
(四)自境外單位或者個人購進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境內的不動產,從稅務機關或者扣繳義務人取得的代扣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準予抵扣的項目和扣除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
請您對照以上文件核對自己的實際情況。為確保您咨詢的準確性,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到主管稅務機關進一步咨詢。上述回復僅供參考,具體以國家政策規定為準。感謝您對本網站的支持!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4-15 1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