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已離職但企業未解綁(變更)財務負責人或辦稅員實名的,會計人員已經無法取得企業蓋章,導致一直無法解綁實名,會計人員應該如何自行解綁企業?
答:
廣東省佛山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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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局辦稅指南規定,辦稅人員與其所服務納稅人之間的辦稅授權關系解除,具體流程及所需資料請登錄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官方網站(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在“首頁->納稅服務->辦稅指南->解除辦稅授權關系”欄目查看相關內容。主張身份信息在稅務系統被冒用,可向稅務機關申請更改與納稅人的關聯關系,具體流程及所需資料請登錄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官方網站(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在“首頁->納稅服務->辦稅指南->解除相關人員關聯關系”欄目查看相關內容。
以上答復僅供參考,一切以現行稅法及稅收政策的具體規定為準。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4-19 1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