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宣傳文化增值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0號)規定,三、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對科普單位的門票收入,以及縣級及以上黨政部門和科協開展科普活動的門票收入免征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