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各地級市國家稅務局: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石油分公司(下稱中石化廣東分公司)《關于實行加油IC卡業務有關稅務問題的請示》(石化股份粵財[2003]82號),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稅征收管理辦法》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以資金結算網絡方式收取貨款增值稅納稅地點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2]802號)的有關規定,現就中石化廣東分公司實行IC卡加油業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明確如下:
一、加油IC卡銷售網點的設立
中石化廣東分公司在各地設立的預售發卡單位(設在市公司)為省公司IC卡管理中心(下稱卡中心)的派出機構,屬該中心的內部核算單位,不需單獨辦理稅務登記,主要職責為:向客戶辦理發卡、充值、清戶退款、開具發票以及辦理與卡中心之間的資金匯劃、賬務核對、票據傳遞等工作。每一預售發卡單位(包括卡中心)都應在當地以中石化廣東分公司名義開設IC卡銀行專戶,此銀行專戶專用于IC卡業務的收入。
二、加油IC卡的發票使用管理
全省各預售發卡單位統一使用由中石化廣東分公司向稅務部門申請印制的發票,有關發票的式樣、使用規定省局隨后下發。卡中心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按《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試行)執行。
三、IC卡加油業務的發票開具與銷售收入的確認
(一)預售IC卡、IC卡充值業務的發票開具
1. 普通發票用戶和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戶的區分。發卡單位預售IC卡時建立用戶檔案,凡申請購卡的客戶能夠提供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明的,為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戶,否則為普通發票用戶。
2.發卡單位在預售IC卡收到客戶的充值款時,對普通發票用戶即時開具普通發票;對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戶先開具收款收據。發卡單位對預收賬款作相關賬務處理,不征收增值稅。
3. 接受IC卡加油的油站對IC卡用戶加油時不開具任何發票,與預售發卡單位之間也不開具發票。
(二)銷售收入的確認
客戶在發卡本地或異地憑卡加油后,有關單位按以下規定確認銷售收入:
1. 對普通發票用戶,發卡單位根據客戶實際已消費的IC卡油款金額總額確認銷售收入的實現,按規定征收增值稅。
2. 對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戶,發卡單位根據客戶實際已消費的IC卡油款金額總額向卡中心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同時確認銷售收入的實現,按規定征收增值稅。卡中心按發卡單位開具的發票數量金額,向IC卡用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同時確認銷售收入的實現,按規定征收增值稅。
(三)IC卡清戶退款業務
普通發票用戶清戶退款時,對卡上未消費的金額,原售卡單位可按《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開具紅字普通發票;增值稅發票用戶因按實際消費金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故客戶清戶退款時不得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二○四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