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釋:全文廢止。參見:廣東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公布全文失效廢止和部分條款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公告〔2016〕18)
廣州、各地級市國家稅務局:
企業電子報稅管理系統從2004年1月1日起開始在我省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使用,隨著增值稅稅收業務需求的不斷變更和調整,為進一步規范增值稅扣稅憑證管理,并有利于進行“一窗式”票表稽核比對,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定精神,我省對企業電子報稅管理系統進行了修改完善。現就一般納稅人實行電子申報有關問題明確如下:
一、輔導期一般納稅人實行“先比對,后扣稅”管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新辦商貿企業增值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緊急通知》(國稅發明電[2004]37號)規定,納入輔導期管理的一般納稅人商貿企業(以下簡稱輔導期企業),取得的專用發票抵扣聯(包括稅務機關為小規模納稅人代開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廢舊物資普通發票以及貨物運輸發票要在交叉稽核比對無誤后,方可予以抵扣。輔導期企業當月取得上述扣稅憑證,應通過企業電子報稅管理系統采集并生成待比對文件(詳見企業電子報稅管理系統申報表附列資料表六),其中專用發票須先到主管國稅機關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專用發票抵扣聯在附列資料表三反映。
所有待比對數據應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二的“待抵扣進項稅額”部分有關欄目反映。待抵扣的進項稅額生成報稅盤后,連同其它申報資料一并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稽核比對結果屬“相符”的以及經審核檢查后確認為技術性錯誤的(包括錄入錯誤、已申報但漏采集、漏傳遞、錯報為失控或作廢發票等),由主管國稅機關將上述可抵扣數據返回輔導期企業在下期進行申報抵扣。
二、留抵稅額抵減欠稅的管理。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用進項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4]12號)規定,納稅人發生用進項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包括滯納金)時,應由納稅人提出申請,縣(含)以上稅務機關按規定填開《增值稅進項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通知書》(國稅函[2004]1197號所附格式,以下簡稱《抵欠通知書》),納稅人通過企業電子報稅管理系統錄入《抵欠通知書》有關信息,相應調整所屬月份的申報表主表第13欄“上期留抵稅額”和第25欄“期初未繳稅額”。
三、收購統一發票信息采集問題。為進一步規范我省收購統一發票的管理,從2005年4月1日(稅款所屬時期)起,一般納稅人開具收購統一發票(包括有抵扣聯和無抵扣聯)(格式見附件),必須通過企業電子報稅管理系統采集有關收購發票信息,并生成《收購統一發票開具清單》(包括有抵扣聯或無抵扣聯),連同其它申報資料在每月申報時一并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主管國稅機關通過全省統一征管軟件2.0版在每月納稅申報期接收。納稅人未按要求報送《收購統一發票開具清單》的,退回納稅人重新報送。當月仍不報送的,其憑收購發票抵扣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四、小規模納稅人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采集信息問題。為規范廢舊物資銷售發票和收購統一發票的采集,在小規模納稅人暫未實行電子申報的情況下,屬于小規模納稅人的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必須使用企業電子報稅管理系統采集廢舊物資銷售發票和收購發票開具信息,單獨生成《廢舊物資銷售發票開具清單》和《收購發票明細清單》(無抵扣聯)報稅盤,每月申報時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五、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報資料的調整。根據總局有關規定和征管工作的需要,《增值稅納稅申報附列資料(表四)》增加了“廢舊物資發票開具清單”,《增值稅納稅申報附列資料(表六)》包括了五張清單,分別是“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廢舊物資發票抵扣清單”“稅務機關代開專用發票抵扣清單”、“運輸發票抵扣清單”以及“收購統一發票開具清單”。具體詳見企業電子報稅管理系統里的清單格式。
六、一般納稅人通過企業電子報稅管理系統進行納稅申報的其它問題。
(一)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對納稅人在納稅申報期內無法完成《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的編報,可允許其過了納稅申報期后再報送《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二)經批準延期申報的納稅人,在申報前預繳的稅款應作為入庫月份所屬期的預繳數,填列在該期申報表主表第28欄“分次預繳”欄目。
(三)稅務機關通過納稅評估、日常稽核發現納稅人當年度或以前年度申報錯誤,須作補稅或調整處理,應出具稅務處理決定書。納稅人根據當月收到的稅務處理決定書內容,通過企業電子報稅管理系統的“納稅申報調整單”相應調整本月申報表主表有關欄目的“本年累計”。
七、各級稅務機關要認真做好這次企業電子報稅管理系統升級工作。粵稅科技公司已將企業電子報稅管理系統升級為3.0版,這次升級仍采用發放光盤的形式,由企業自行升級,不能自行完成的,再找服務單位支持。光盤計劃在3月8日發放,最新的版本同時可在省局FTP服務器\test\粵稅公司\企業申報系統目錄下載。所有使用企業電子報稅管理系統進行申報的企業必須在3月底前升級到3.0版或安裝到位,請各級國家稅務局與服務單位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企業電子報稅管理系統的安裝升級和輔導工作。企業電子報稅管理系統在使用過程中有什么問題,可填寫《廣東省國家稅務局電子申報問題反饋表》報送省局(郵箱地址是電子申報支持小組),以便定期匯總研究解決問題。
八、為配合電子申報工作,省統一征管軟件需要在3月下旬進行相應的升級。具體升級時間和升級內容另行通知。
附件: 收購統一發票開具清單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二○○五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