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深圳、各地級市國家稅務局,局內各單位:
根據《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時間的通知》(粵委辦〔2005〕37號)精神,從2005年7月1日起,全省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時間調整為: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經研究,省局機關從2005年7月1日起工作時間調整為: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辦公室
二○○五年五月十七日
廣州、深圳、各地級市國家稅務局,局內各單位:
根據《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時間的通知》(粵委辦〔2005〕37號)精神,從2005年7月1日起,全省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時間調整為: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經研究,省局機關從2005年7月1日起工作時間調整為: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辦公室
二○○五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