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釋:全文廢止。參見:廣東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公布一批全文廢止和部分條款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公告(2018)7號)
廣州、各地級市國家稅務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一窗式”管理操作規程〉的通知》(國稅函〔2006〕824號)轉發給你們,省局補充意見如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一窗式”管理操作規程〉的通知》(國稅發〔2005〕61號,省局以粵國稅辦轉字〔2005〕120號轉發,以下簡稱《一窗式操作規程》)從2006年10月份(稅款所屬時期)起正式實施。各級國稅機關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加強稅務人員培訓和納稅人宣傳輔導工作。流轉、征管、計統、信息中心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確保《一窗式操作規程》的順利實施。
征管軟件和防偽稅控系統將在2006年10月28日、29日進行升級 。
二、稅務機關進行“一窗式管理”的基本流程為: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認證、納稅申報受理、稅控IC卡報稅(稅控IC卡暫不解鎖)、操作一窗式票表稅比對軟件進行票表稅比對以及比對結果的處理(包括對稅控IC卡解鎖)。
三、已實行“稅銀聯網”或“稅庫銀聯網”的地區,要嚴格按照《一窗式操作規程》要求進行票表稅比對。
實行網上申報的納稅人,在申報期內須在申報資料報送成功并扣繳稅款后,再到辦稅大廳申報征收窗口報稅。申報征收崗位人員進行票表稅比對,根據比對結果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有關一般納稅人網上申報具體操作流程另行下發。
未實行網上申報的納稅人,在申報期內同時辦理納稅申報和報稅,申報征收崗位人員在確認稅款已成功足額扣繳后,進行票表稅比對,根據比對結果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尚未實行“稅銀聯網”或“稅庫銀聯網”的地區,暫不進行表稅比對,僅做票表比對,申報流程為:納稅人在申報期內到辦稅大廳申報征收窗口辦理納稅申報、報稅,申報征收窗口人員開具稅收通用繳款書,進行票表比對,根據比對結果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主管稅務機關應加強稅款繳納的跟蹤管理,保證稅款及時足額入庫。
五、各市國稅局請于2006年11月27日前將《一窗式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上報省局流轉稅處。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