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各地級市、深汕合作區國家稅務局:
現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原油和鐵礦石期貨保稅交割業務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35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