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各地級市、深汕合作區國家稅務局,局內各單位: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管理的指導意見》(稅總發〔2016〕28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2016年3月17日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管理的指導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局內各單位:
為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關于“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管理”要求,協同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不斷提高稅收征管效能,推動實現稅收現代化,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按照國務院關于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要求,深化稅務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轉變稅收管理理念,創新稅收管理方式,增強稅收管理效能,提高納稅人稅法遵從度,推進稅收征管體制和征管能力現代化。
(二)基本原則
1.依法管理。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嚴格依法行政,推進事中事后管理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
2.科學高效。運用現代管理理念、方式和手段,優化征管資源配置,提高稅收管理效能。
3.權責明確。厘清征納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還權明責于納稅人,促進稅法遵從。
4.統籌協調。加強國稅局與地稅局、各級稅務機關及其部門之間的協同配合,形成管理合力。
5.社會共治。推進社會綜合治稅,構建納稅人自律、社會監督和行政監管相結合的稅收治理格局。
(三)目標任務
繼續深化稅務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實現稅收管理由主要依靠事前審批向加強事中事后管理轉變;強化納稅人自主申報,完善包括備案管理、發票管理、申報管理等在內的事中事后管理體系;以稅收風險管理為導向,運用大數據理念、技術和資源,落實“互聯網+稅務”行動計劃,推動社會共管共治。
二、具體措施
(一)提高制度質量,利于理解遵從
1.增強稅收政策的確定性、協調性。把法治理念落實到稅收政策的立、改、廢、釋之中,建立規范化、程序化政策動態調整長效機制,完善政策解讀機制,建立稅收政策確定性管理制度,切實增強稅收政策的統一性、權威性、確定性和可操作性;健全政策協調機制,增強同一稅種政策調整的前后銜接,增強不同稅種政策調整的相互協調,以利于納稅人和稅務機關準確理解、正確適用。
2.增強管理措施的針對性、有效性。推行稅收執法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準確界定稅務機關的權力和責任。對納稅人實施分類分級管理。跟蹤評估已經取消或者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后續管理措施的執行效果;根據后續管理工作需要,完善和細化相關管理措施,增強管理措施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定期開展稅收規范性文件清理,并同步修訂相關業務規范、修改表證單書和升級征管信息系統,增強文件依據、業務規范、表證單書、信息系統的協同性、一致性。
3.提高稅收規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學性、民主性。完善制定稅收規范性文件的制度和機制,防止政策和措施部門化傾向。健全稅收規范性文件起草、論證、協調、審議機制,落實向基層稅務機關征詢意見機制,建立稅收制度建設基層聯系點制度。建立健全稅收規范性文件公開征求意見制度、異議處理制度、有效期制度。根據法律、行政法規修改情況,及時修訂完善稅務規章和稅收規范性文件。制定稅收規范性文件的同時,明確相應業務規范、表證單書。
(二)加強服務引導,明確納稅人權責
4.優化納稅服務。創新納稅服務方式,豐富納稅服務舉措,開展針對性納稅輔導,提供權威專業納稅咨詢,提高納稅人自主辦稅能力,引導納稅人依法自覺履行納稅義務。
5.強化申報管理。根據后續管理工作需要,調整、優化納稅申報表,明確納稅人報送資料要求。加強稅收征管基礎信息與申報信息的分析比對。探索辦稅人員身份確認制度,強化誠信納稅意識和法律責任意識。
6.規范備案管理。制定減免稅備案管理辦法,規范備案形式,明確備案程序和監督管理措施,明確備案的相關法律責任,增強備案管理剛性。探索備查管理,對資料復雜、無法通過案頭審核進行有效監管的事項,由納稅人保存相關備查資料。探索并逐步推廣網上備案。
(三)實施有效監管,提高管理效能
7.推進大數據應用。統一數據采集標準,健全數據采集規范。拓寬數據采集范圍和渠道,完善信息互聯互通機制,整合第三方涉稅信息和互聯網涉稅信息。深化數據分析,提高“互聯網+稅務”時代運用大數據加強事中事后管理的能力。
8.加強風險管理。落實風險管理扎口統籌制度。加強稅收風險規律研究,建立和完善稅收風險特征庫及分析識別模型。根據風險識別結果,按照風險管理流程,采取風險提醒、納稅評估、稅務審計、反避稅調查、稅務稽查等方式進行差別化應對,有效實施風險管理。
9.加強發票管理。逐步推行電子發票,推廣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升級版系統,實現所有發票網絡化運行,推行發票電子底賬。構建發票信息綜合分析利用平臺。健全發票管理制度,加強發票印制、領用、開具等環節管理。強化發票日常核查。
10.加強稅務稽查。建立健全隨機抽查制度和案源管理制度。加大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增強稽查精準性、震懾力。加強稅警協作,健全稅收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依法打擊稅收犯罪活動。
(四)完善社會監督,促進共管共治
11.推進信用管理。全面建立納稅人信用記錄,納入國家統一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推進納稅信用與其他社會信用聯動管理。完善納稅信用管理制度。建立稅收違法黑名單制度,加強協同監管并對稅收違法失信行為實施聯合懲戒。
12.發揮涉稅專業服務社會組織作用。發揮涉稅專業服務社會組織的資源優勢,鼓勵和引導納稅人使用涉稅專業服務社會組織提供的涉稅服務,并加強監管、規范涉稅服務活動。
13.引導公眾監督。推進政務信息公開。依法公示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暢通公眾投訴舉報通道。曝光稅收違法典型案件,落實欠稅公告,強化輿論監督。
三、組織實施
(一)統一思想認識
加強事中事后管理是協同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重要任務,是轉變稅收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的必然要求,是完善稅收治理體系、提升稅收治理能力的有效舉措。各級稅務機關務必高度重視,將思想、認識和行動統一到稅務總局的部署上來,不斷增強做好事中事后管理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二)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稅務機關應當充分發揮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作用,主要負責同志應當親自研究、親自部署、親自推動,相關業務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監管”原則,具體組織、實施和推進事中事后管理工作,并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國稅局、地稅局應當加強協同配合,對共性管理事項探索聯合制定制度措施。
(三)明確工作職責
稅務總局負責頂層設計和統籌規劃,制定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管理指導意見,健全管理體系,完善管理措施;省稅務局負責安排部署和組織推進,并結合實際細化管理措施,跟蹤評估執行效果,完善制度辦法,對稅務總局制定的管理措施提出改進建議;市縣稅務局負責組織實施和貫徹落實,反饋稅務總局和省稅務局相關管理措施的實施效果,針對突出問題提出意見建議。
(四)狠抓任務落實
各級稅務機關應當分解落實任務,明確責任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事中事后管理工作措施的路線圖、時間表和任務書,綜合運用督查督辦、執法督察、績效管理等方法,強化對事中事后管理工作跟蹤問效和監督問責,確保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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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
201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