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國家稅務局,直屬稅務分局:
為貫徹落實《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信用A級納稅人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有關問題的公告》(2016年第7號)的要求,進一步優化納稅服務,簡化辦稅流程,現就納稅信用A級納稅人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明確職責
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是落實《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進一步優化納稅服務,完善稅收分類管理的有關要求。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將明顯減輕納稅人和基層稅務機關負擔,是深入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一項重要舉措。各級稅務機關應高度重視,明確職責,認真組織落實。
貨物和勞務稅部門負責牽頭工作,配合做納稅人宣傳、培訓等各項工作。
辦公室負責通過公開媒體向納稅人和社會做好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的宣傳工作。
納稅服務部門負責牽頭做好納稅信用A級納稅人的評價、確認、公告及發票底帳系統A級納稅人名單更新維護工作;負責牽頭做好納稅人培訓工作。
信息中心負責增值稅發票底賬系統用戶權限設置、系統運行維護等技術保障工作。
二、廣泛宣傳,認真落實
各區(縣)國稅局、直屬稅務分局要精心做好宣傳工作,通過各種宣傳渠道及時告知納稅人,并將《增值稅發票查詢平臺使用手冊》(見附件)發到每個納稅信用A級納稅人手中,指導納稅人做好取消認證后的進項抵扣和納稅申報。確保在3月21日起A級納稅人正常啟用增值稅發票查詢平臺進行進項發票的鉤選確認。
三、認真總結,及時上報問題
納稅信用A級納稅人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已列入今年全省重點工作之一。各單位要對工作開展情況及時總結,推行中遇到的問題要及時反饋市國稅局(貨物和勞務稅科、信息中心)。工作報告于4月5日前上報市國稅局(貨物和勞務稅科)。
廣東省汕頭市國家稅務局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