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的規定,從2016年5月1日起,提供建筑安裝業、房地產業、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等應稅服務的納稅人(以下簡稱試點納稅人)將納入營改增試點范圍。為確保廣東省(不含深圳,下同)營改增試點工作順利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決定啟用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以下簡稱“廣東省稅務局”)監制的新版普通發票。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啟用新版普通發票的時間及新舊發票的銜接
廣東省稅務系統從2016年5月1日起,對新納入“營改增”試點納稅人一律發放新版普通發票,對已屬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管轄納稅人將分期分批供應新版普通發票。舊版普通發票使用期限截止于2016年12月31日,逾期使用一律無效。從2017年1月1日起,廣東省稅務系統將全面啟用新版普通發票。
二、新版普通發票設置
廣東省稅務局監制的普通發票原有8類19種,此次調整了《廣東省國家稅務局通用機打發票》的尺寸和聯次、《廣東省國家稅務局通用定額發票》的金額版面,取消了原有的《廣東省國家稅務局通用手工發票》和《廣東省收購統一發票(無抵扣聯電腦版)》。《廣東省收購統一發票(有抵扣聯電腦版)》和《廣東省出口商品統一發票》已納入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的開具范圍,一并取消。新版普通發票設置如下:
(一)廣東省國家稅務局通用機打發票
1.平推式發票
規格一:210mm*139.7mm
聯次:三種,分別為單聯、兩聯和四聯。單聯為發票聯。兩聯依次為發票聯和存根聯。四聯依次為存根聯、發票聯、收款單位記賬聯和其它聯,僅供代開發票專用。
規格二:148mm*101.6mm
聯次:單聯,為發票聯。
2.卷式發票
規格:76mm*127mm
聯次:單聯,為發票聯。
(二)廣東省國家稅務通用定額發票
在原有金額版面基礎上,新設“伍角”版面。
版面:伍角、拾元(內含1至10元)、貳拾元、伍拾元、壹佰元等五種版面。
規格:175mm×77mm
聯次:二聯,并列為存根聯和發票聯。
(三)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規格:241mm×177.8mm
聯次:六聯,依次為發票聯、抵扣聯、報稅聯、注冊登記聯、記賬聯、存根聯。
(四)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
規格:241mm×177.8mm
聯次:五聯,依次為發票聯、轉移登記聯、出入庫聯、記賬聯、存根聯。
(五)發票換票證
規格:220mm×120mm
聯次:四聯,依次為存根聯、換票聯、抵扣聯、稅務機關存查聯。
(六)廣東省客運限額發票
版面:壹至貳拾元版、貳拾壹至壹佰元版兩種
規格:210mm*80mm
聯次:兩聯,依次為存根聯和發票聯。
新版普通發票目錄見附件1,發票式樣見附件2。
三、新版普通發票防偽特征
(一)所有新版普通發票的發票聯監制章均采用紅色防偽專用油墨印制。
(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采用干式復寫紙印制,發票背涂為黑色。
(三)《廣東省國家稅務局通用定額發票》采用帶有“廣東國稅”專用水印標識、有色溫變防偽線、隱形熒光防偽線、自發顯色防偽等四項防偽功能的無碳紙張印制。
(四)《廣東省國家稅務局通用機打發票》、《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發票換票證》和《廣東省客運限額發票》的發票聯均采用帶“廣東國稅”專用水印標識、有色溫變防偽線、隱形熒光防偽線等三項防偽功能的紙張印制。《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通用機打發票(代開專用)》的發票聯經復寫后的文字呈現紫藍色。
四、有關法律責任
(一)對違反發票管理規定的行為,主管稅務機關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如涉嫌犯罪的,將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二)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各級稅務機關檢舉揭發違反發票管理規定的行為。
本公告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附件:
1.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普通發票目錄(2016版)
2.新版普通發票式樣
3.新舊發票對應關系表
特此公告。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