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輕納稅人負擔,提高辦稅人員實名身份信息利用效率,從2018年1月1日起,廣東省國家稅務局、廣東省地方稅務局實行辦稅人員實名身份信息共享互認,具體通告如下:
一、廣東省國家稅務局、廣東省地方稅務局協同開展辦稅人員實名身份信息采集和認證工作,一次采集、雙方共享互認。辦稅人員只需在國稅局或地稅局辦理一次實名身份信息采集和認證。
二、辦稅人員前期已按照《廣東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實行稅收實名制管理的公告》在國稅局辦理實名身份信息采集和認證的,無需再在地稅局辦理。
三、辦稅人員實名身份信息發生變更時,應及時通過電子稅務局網上辦理或前往辦稅服務廳前臺辦理,且只需選擇在國稅局或地稅局一次性辦理變更即可。
特此通告。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