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業銀行廣東省分行營業部:
你部《關于調整城區支行管理架構稅費申報的請示》(粵農銀營發〔2000〕251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同意你部和轄下七個獨立核算的城區一級支行作為納稅申報單位,其下屬的非獨立核算營業網點由各支行匯總向營業網點座落地的地方稅務征收機關申報納稅(各下屬機構具體納稅地點詳見附件)。
二、你部轄下各城區一級支行應在2000年12月31日前到廣州市地方稅務局稅務登記分局或其受理點辦理跨區涉稅項目的登記手續。
三、你部和轄下各城區一級支行從2000年4季度起分別向有關方稅務征收分局申報納稅。附件:廣東省分行營業部及下屬機構申報納稅地點劃分
廣州市地方稅務局
附件:
廣東省分行營業部及下屬機構申報納稅地點劃分
1.省行營業部應向廣州市地方稅務局東山區征收分局申報納稅。
2.珠江支行及其下屬位于東山區的非獨立核算的營業網點應由珠江支行匯總向廣州市地方稅務局東山區征收分局申報納稅。
3.淘金支行及其下屬位于東山區的非獨立核算的營業網點由淘金支行匯總向廣州市地方稅務局東山區征收分局申報納稅;但淘金支行下屬的恒福路辦、水蔭辦事處、下塘辦事處、水蔭儲蓄所、童心路辦事處和登峰辦事處由于實際經營地座落在天河區,應由淘金支行匯總向廣州市地方稅務局天河區征收分局申報納稅;淘金支行下屬的淘金北儲蓄所和解放北分理處由于實際經營地座落在越秀區,應由淘金支行匯總向廣州市地方稅務局越秀區征收分局申報納稅。
4.越秀支行及其下屬位于越秀區的非獨立核算的營業網點(包括中旅商業城辦事處)應由北秀支行匯總向廣州市地方稅務局越秀區征收分局申報納稅;北秀支行下中位于東山區的非獨立核算的營業網點應由北秀支行匯總向廣州市地方稅務局東山區征收分局申報納稅;北秀支行下屬位于天河區的非獨立核算的營業網點應由北秀支行匯總向廣州市地方稅務局天河區征收分局申報納稅。
5.流花支行及其下屬位于越秀區的非獨立核算的營業網點應由流花支行匯總向廣州市地方稅務局越秀區征收分局申報納稅;流花支行下屬位于荔灣區的非獨立核算的營業網點應由流花支行匯總向廣州市地方稅務局荔灣區征收分局申報納稅。
6.城南支行及其下屬位于海珠區的非獨立核算的營業網點應由城南支行匯總向廣州市地方稅務局海珠區征收分局申報納稅;城南支行下屬位于芳村區的非獨立核算的營業網點應由城南支行匯總向廣州市地方稅務局芳村區征收分局申報納稅。
7.天河支行及其下屬位于天河區的非獨立核算的營業網點應由天河支行匯總向廣州市地方稅務局天河區征收分局申報納稅;天河支行下屬非獨立核算先烈中路儲蓄所、沙河河第二儲蓄所和沙河辦事處由于實際經營地座落在東山區,應由天河支行匯總向廣州市地方稅務局東山區征收分局申報經稅。
8.開發區支行及其下屬位于開發區的非獨立核算的營業網點應由開發區支行匯總向廣州市地方稅務局開發區征收分局申報納稅;開發區支行下屬位于黃埔區的非獨立核算的營業網點應由開發區支行匯總向廣州市地方稅務局荔灣區征收分局申報納稅;開發區支行下屬非獨立核算的保稅區支行本部和天河東辦事處由于實際經營地分別座落在保稅區和天河區,應由開發區支行匯總后分別向廣州市地方稅務局保稅區征收分局和天河區征收分局申報納稅。
9.白云支行本部及其下屬位于東山區的非獨立核算的大沙頭辦事處由于實際經營地座落在東山區,應由白云支行匯總向廣州市地方稅務局東山區征收分局申報納稅;白云支行下屬位于白云區的非獨立核算的營業網點(包括螺涌儲蓄所)應由白云支行匯總向廣州市地方稅務局白云區征收分局申報納稅;白云支行下屬非獨立核算的金貴辦由于實際經營地座落在天河區,應由白云支行匯總后向廣州市地方稅務局天河區征收分局申報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