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成全免费观看电视剧高清,国产老肥熟xxxx,国产丰满乱子伦无码专区,国产精品区免费视频

您好,歡迎訪問本站! 管理員登錄
  • 1、問稅網,打造一站式財稅知識學習平臺,人人皆可學,處處時時皆能學。
  • 2、本站每天更新最新的稅收政策和最新的熱點問答,保持知識始終是“新”的。

關于印發《廣州市地方稅務局稅款征收工作規程(修訂稿)》的通知

關于印發《廣州市地方稅務局稅款征收工作規程(修訂稿)》的通知

局屬各單位:

為適應我市地方稅收征管改革的需要,市局對《廣州市地方稅務系統稅款征收工作規程》作了修訂,現隨文印發《廣州市地方稅務局稅款征收工作規程(修訂稿)》給你們,自2000年11月1日開始執行。1999年6月17日印發的《關于印發<廣州市地方稅務系統稅款征收工作規程>的通知》(穗地稅發〔1999〕230號)同時廢止。

附件:《廣州市地方稅務系統稅款征收工作規程》

廣州市地方稅務局

附件:

廣州市地方稅務局稅款征收工作規程

(修訂稿)

第一章稅源登記

第一條下列納稅人,應向地方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源登記,不需領取稅務管理證件:

(一)按照規定只繳納印花稅、個人所得稅、車船使用(牌照)稅的;

(二)經紀人、公用電話亭(站)、個體演員;

(三)季節性土糖寮;

(四)以農用拖拉機從事季節性運輸的;

(五)經營期限在60天以內的;

(六)個人或集體承包(租賃)經營、開展涉稅業務的;

(七)城鄉居民個人出租房屋、土地;

(八)廣州市地方稅務局確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條經批準經營期限在60天以內的納稅人,應自領取有關部門批準執業證件之日起7日內,非常設的演出活動主辦單位應在接到批文3天內或每次演出前2日內,向主管的地方稅務征收機關申報辦理地方稅源登記。

個人或集體承包(租賃)經營、開展涉稅業務的,應自簽訂承包(租賃)合同之日起15日內申報辦理地方稅源登記。

第三條下列納稅人發生納稅義務時必須依法納稅,不需申報辦理稅源登記,也不發稅務管理證件:

(一)只繳納屠宰稅的納稅人;

(二)非從事生產、經營而臨時取得應納稅收入或臨時發生納稅義務的納稅人。

第四條對第一至第三條以外的個人納稅人(非個體戶的部分),地方稅務機關應當根據需要在其辦理納稅申報時,登錄其姓名、身份證(或護照)號碼、職業、住址、工作單位及地址和其他相關信息。

第五條已辦理稅源登記的業戶、個人申報辦理變更、注銷稅源登記,參照本規程第七章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六條各征收分局,番禺、花都區地方稅務局,各縣級市地方稅務局應于季度終了后10個工作日內向廣州市地方稅務局(征管處)報送稅源登記季度報告表(DJ012),同時抄送登記分局,反饋稅源登記情況。

第二章納稅申報

第七條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自領取地方稅務登記證件之日起15日內向地方稅務征收機關書面報送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

第八條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以下簡稱業戶)必須在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地方稅務征收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內,向地方稅務征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和解繳稅款。

第九條業戶應對納稅申報內容的真實性、稅款計算的準確性、申報資料的完整性、申報納稅的及時性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納稅申報表及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必須加蓋具有法律效力的公章。經地方稅務征收機關批準采用電話申報、網上申報、傳真申報、IC卡申報方式的,應每季度(或半年)向地方稅務征收機關作出書面納稅申報(含當季或半年內每一個月的申報表)。

第十條下列業戶應單獨辦理納稅申報:

(一)獨立核算的業戶;

(二)總、分支機構不在同一區,按屬地管轄規定,總、分支機構應分別納稅的;

(三)同一總機構所屬的兩個以上(含本數)分支機構在同一行政區內的,分支機構可書面推舉其中一戶分支機構匯總納稅,被推舉的分支機構書面承諾匯總同區其他分支機構申報納稅的。

第十一條除按規定不需領取稅務登記證件的外,納稅人辦理下列事項時必須持地方稅務登記證件:

(一)申請減稅、免稅、退稅;

(二)申請領購、開具發票;

(三)申請領取外出經營稅收管理證明;

(四)地方稅務機關規定須持證辦理的其他稅務事項。

第十二條業戶按政策或經批準享受減稅、免稅待遇的,在減稅、免稅期間也應按照規定向地方稅務征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第十三條臨時取得應稅收入或發生應稅行業的業戶,應按屬地管轄規定到經管地方稅務征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第十四條已申辦稅務(源)登記但未經營或開業期間沒有經營收入的業戶,除已辦理停業審批手續的以外,必須按規定的申報納稅期限進行“零”申報。

第十五條業戶凡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均不能停止納稅申報。

(一)正在辦理歇業、停業手續尚未獲批準的;

(二)停業期間有涉稅行為的;

(三)辦理稅務登記手續后,沒有經營、業務收入的;

(四)申請辦理減、免稅,有待批復或已獲得批準的;

(五)在經營、業務期間發生虧損、沒有經費結余的;

(六)地方稅務征收機關規定不能停止申報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條經批準辦理稅務歇業、停業手續的業戶,除第十五條第(二)點外,可于歇業、停業次月起停止辦理納稅申報;停業期滿復業的,應于復業后的次月起辦理納稅申報。

第十七條除業戶自行上門申報的方式外,業戶采取下列納稅申報的方式,應向經管地方稅務征收機關提出申請,由地方稅務征收機關根據法律、法規和業戶的具體情況,審批后實行。

(一)郵寄申報;

(二)電話申報;

(三)傳真申報;

(四)IC卡申報;

(五)網上申報;

(六)其他申報方式。

業戶申請采用郵寄申報,按《轉發關于〈郵寄納稅申報方式〉的通知》(穗地稅發〔1998〕206號,見《廣州地方稅務公報》1998年第5期)規定辦理。

第十八條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的納稅申報或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申報的主要內容包括:稅種、稅目,應納稅項目或者應代扣、代收稅項目,適用稅率或者單位稅額,計稅依據,扣除項目及標準,應納稅額或者應代扣、代收稅額,稅款所屬時期等。

第十九條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時,應當如實填寫納稅申報表,并根據不同情況相應報送下列有關資料:

(一)財務、會計報表及其說明材料;

(二)與納稅有關的合同和協議書;

(三)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

(四)境內外公證機構出具的有關證明文件;

(五)稅務機關規定應當報送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第二十條扣繳義務人辦理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申報時,應當如實填寫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并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的合法憑證以及稅務機關規定的有關證件、資料。

第二十一條納稅申報處理。由地方稅務征收機關辦稅服務廳(點)指定專人受理業戶通過各種方式報送的納稅申報資料。經辦人收到符合要求的納稅申報資料,應在每一申報表上蓋收訖章后退回一份給業戶,另一份移交電腦錄入員復核并將所有資料入電腦。錄入員復核時發現資料有錯漏的,應通知業戶補正,并根據補正后(主要是稅目、稅率和計稅上的錯誤)的數據再錄入電腦,以便地方稅務稽查機關調閱。

第二十二條業戶因有特殊困難,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限內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應向地方稅務征收機關提出申請,征收機關在受理審批后書面通知業戶。經批準延期申報的業戶,除因不可抗力原因外,都應在征收機關核準的延期申報期限內,按照上期實際繳納的稅額或按征收機關核定的稅額預繳稅款,并在批準的延期內辦理納稅結算。

省級固定收入稅收的延期申請,另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逾期納稅申報的檢查與違章處理

(一)每個征收期滿后,地方稅務征收機關應對該期的業戶辦理納稅申報情況進行比銷,匯總打印“逾期未申報清單”。并對未按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或未按規定期限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業戶,應于其超過申報期限十天內發出《責令限期申報及稅務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也可每月定期在有關媒介發布公告,限期(最長期限為《責令限期申報及稅務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改正。并按同區每一稅種(如營業稅、城建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每超期一天,對單位罰款10元,對個體工商戶或其他個人罰款5元。同區當次每戶各稅種合計罰款總額不超過二千元。但如遇下列情形,則可從輕處罰或不予處罰:

1.屬于零申報的,處罰金額按上述標準的1/5計算,最高不超過400元;

2.屬于非個體戶的個人納稅人的,處罰金額最高不超過應納稅額的1/2(以元為單位,元以下4舍5入,且不超過2000元);

3.個別業戶情況特殊,確需從輕處罰或不予處罰的,報縣以上地方稅務局(征收分局)局領導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審批。

(二)業戶已按《責令限期申報及稅務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規定的期限(“告知書”限期不超過七天)補辦申報的,征收機關依本辦法規定的程序受理其申報。同時,將業戶已申報信息作電腦比銷處理。

(三)業戶在征收機關發出的《責令期限申報及稅務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規定的期限屆滿,或自公告之日起滿30日后仍不補辦納稅申報手續的,可按實際逾期天數,對同區單位每一稅種(如營業稅、城建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每天罰款20元,對個體工商戶或其個人同區每一稅種每天罰款10元。同區當次每戶各稅種合計最高罰款總額不超過一萬元。如遇零申報或非個體戶的個人納稅人或個別業戶有特殊情況,確需從輕處罰的,按本條第(一)款的原則處理。

(四)對經責令限期改正,在期限內仍未辦理納稅申報的業戶,應暫停供應發票和稅務證件的使用。

(五)地方稅務征收機關應對連續三個月逾期申報的查帳計征業戶或超過半年不申報的“雙定戶”(以下統稱“失蹤戶”)會知稅務登記機關,同時開展稅務檢查。經檢查發現有偷稅行為的,應會知稽查機關,稽查機關按有關規定對其進行稽查,并將稽查結果反饋給征收機關。地方稅務登記機關負責向執業證件核發機關查詢“失蹤戶”下落。

被列為“失蹤戶”的業戶補辦納稅申報后,地方稅務征收機關應對其重新列入正常戶管理。

(六)對因地址不詳而找不到的業戶,可以公告形式告知業戶限期補辦納稅申報。

第三章核定應納稅額與反避稅

第二十四條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

(一)依照征管法規定可以不設置帳簿的;

(二)依照征管法規定應當設置但未設置帳簿的;

(三)雖設置帳簿,但帳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帳的;

(四)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第二十五條按定期定額征收方式繳納稅款的業戶(簡稱雙定戶)的應納稅款核定與調整,按《轉發關于印發個體工商戶建帳管理暫行辦法和個體工商戶定期定額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穗地稅發〔1999〕179號)規定辦理。

第二十六條對外籍個人所得稅的核定,按《對外籍個人申報工資薪金不實或拒不申報采用核定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規定》(穗地稅發〔1997〕128號,見《廣州納稅指南》1997年第五期)辦理。

第二十七條對其他納稅人的應納稅款的核定,實體稅法有規定的(如《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五條、《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九條),按實體稅法辦;實體稅法未明確的,按《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五條規定辦理。

第二十八條企業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從事生產、經營的機構、場所與其關聯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應當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者支納稅的收入或者所得額的,地方稅務機關有權進行合理調整。

第四章稅款、滯納金征收和罰款

第二十九條稅款繳納、解繳方式

稅款繳納、解繳方式為:POS機方式、現金方式、由納稅人持稅票到開戶行交納稅款的方式和儲稅(協議代扣稅)等方式,具體方式詳見廣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在使用市局征管軟件中加強部門分工協調問題的通知》(穗地稅發〔2000〕396號)。

業戶可根據具體情況報經地方稅務征收機關批準,選擇上述繳稅方式或其它方式進行繳稅。

第三十條委托代征稅款,按《轉發關于〈廣東省地方稅收委托代征暫行辦法〉的通知》(穗地稅發〔1998〕252號,見《廣州地方稅務公報》1998年6期)規定辦理。

第三十一條地方稅務機關發現納稅人稅務登記與實際情況不符的,可以責令其糾正,并按照實際情況征稅。

第三十二條延期繳納稅款。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應按《稅收征管法》第二十條規定向地方稅務征收機關提出延期繳納稅款申請,并按征收機關批復意見辦理,但延期繳納稅款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在批準期限內,不加收滯納金。

第三十三條逾期繳稅處理

業戶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地方稅務征收機關發出《催繳地方稅費金通知書》,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補足帳戶存款,并從滯納稅款之日起,至實際繳納(解繳)稅款之日止,按日加收滯納稅款千分之二的滯納金;

(一)超過征收機關核發的有關稅收法律文書所核定的期限繳納(解繳)稅款的;

(二)超過征收機關核定的繳納期限申請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手續的;

(三)已申報的應納稅款未繳或欠繳,又未經征收機關批準延期繳納的;

(四)因納稅專用帳戶存款不足又未補足存款致使無法劃轉稅款的;

(五)其他超過法律、法規規定的期限,應繳未繳應納稅款的。

業戶逾期仍未足額繳納稅款的,征收機關除按《稅收征管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處理外,可以處以不繳或少繳的稅款五倍以下的罰款,必要時提請相應的地方稅務稽查機關予以配合。

第三十四條未繳、少繳稅款處理

由于地方稅務機關的責任,致使業戶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在三年之內可以要求業戶補繳稅款,但不得加收滯納金。

由于業戶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未扣或者少扣、未收或者少收稅款的,地方稅務機關在三年之內可以追征。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追征期可以延長十年。

對于業戶和其他當事人因偷稅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和騙取的退稅款,地方稅務機關可以無限期追征。

補繳和追征稅款的期限,從業戶應繳未繳或者少繳稅款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五條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五十二條規定,逾期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當事人確有困難,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繳納罰款的,經過當事人申請和地方稅務機關批準,可以暫緩或者分期繳納。

第五章減、免、退稅管理

第三十六條業戶申請減稅、免稅,應當向地方稅務征收機關提出書面報告,并按規定附送有關資料,經征收機關按規定權限審核批準后,方可享受減稅、免稅。減稅、免稅期滿,應當自期滿次日起恢復納稅。

第三十七條業戶在享受減稅、免稅期間,應當按照本規程第十二條、第十五條的規定辦理納稅申報,并按地方稅務征收機關的規定報送減免稅金統計報告。

第三十八條業戶必須按照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地方稅務征收機關的規定使用減免稅金。對不按規定用途使用的,征收機關有權取消其減稅、免稅,并追回已減免的稅款。

第三十九條業戶享受減稅、免稅的條件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向地方稅務征收機關報告,經征收機關審核后,停止其減稅、免稅;對不報告的,征收機關有權追回已減免的稅款。

第四十條業戶騙取減稅、免稅的,一律按偷稅論處。

第四十一條業戶超過應納稅額繳納的稅款,不論是地方稅務征收機關發現的,還是業戶自繳納稅款之日起三年內發現的,征收機關查實后,應自發現或接到業戶申報退款書之日起六十日內予以退還,或相應抵繳業戶下期應納稅款。

第六章非正常戶處理

第四十二條凡已辦理地方稅務(源)登記的納稅人,無正當理由連續3個月(或超過半年)不向地方稅務征收機關進行納稅申報的,地方稅務征收機關應當派員實地檢查,查無下落并且無法強制其履行納稅義務的,地方稅務征收機關應當發出公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暫停其地方稅務登記證件、發票購領簿(地稅)和發票的使用,同時由地方稅務征收機關制作非正常戶認定書,存入納稅人檔案,并在業戶稅務(源)登記電腦資料上作“失蹤”標識。

第四十三條納稅人被列入非正常戶期限超過1年的,地方稅務機關注銷其地方稅務(源)登記。其應納稅款仍應依法追征。

第七章變更、注銷稅務登記的前置程序

第四十四條業戶因生產、經營、業務場所變動而涉及地方稅務征收機關改變或者改變承包、承租經營者的,應持有關證明,到原主管地方稅務征收機關領取《注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地方稅務機關經過審核(必要時可實地審查),并責成申請變動地方稅務登記的納稅人結清稅、費、金,繳銷發票,收回其發票領購簿(地稅)、代扣稅憑證和地方稅務證件等。業戶憑地方稅務機關簽具意見的《變更稅務登記申報表》(重新)辦理(變更)地方稅務登記。(根據穗地稅發[2004]146號本條規定停止執行)

第四十五條業戶因生產、經營、業務場所變化注銷地方稅務登記的,原地方稅務征收機關在對其注銷地方稅務登記手續的同時,應當向遷達地的地方稅務征收機關遞解業戶遷移通知書,由地方稅務登記機關重新辦理地方稅務登記。如遇納稅人已經或正在享受稅收優惠待遇的,遷出地的地方稅務征收機關應當在遷移通知書上注明。

第四十六條業戶發生解散、破產、撤銷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納稅(扣繳)義務的,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其他政府主管部門宣告終止之日前,或在被工商行政部門或其他政府主管部門注(吊)銷營業執照或執業證件之日起15日內,向地方稅務征收機關申請辦理注銷地方稅務登記手續。

第四十七條業戶申請辦理注銷地方稅務登記時,應當如實填寫《注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提交主管部門或董事會(職代會)的決議以及其他有關證明文件,同時向地方稅務征收機關結清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繳銷發票、發票領購簿(地稅)和地方稅務登記證件,經地方稅務征收機關核準,發給《注銷稅務登記通知書》;征收機關應將已簽具同意注銷意見的“注銷表”一份傳遞給稅務登記機關,一份傳遞給稅務稽查機關。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八條征收機關受理有關稅務事宜,凡不能當即辦妥的,應當給業戶簽發回執。回執應有以下內容:

(一)縣以上地稅機關名稱;

(二)受理編號;

(三)業戶稅務登記證號;

(四)業戶名稱;

(五)申請事由;

(六)承辦科(所)名稱、經辦人;

(七)相應服務承諾(工作期限);

(八)查詢電話。

回執一式兩份,一份交對方,一份隨來件傳遞。

第四十九條停(復)業登記由地方稅務征收機關按國家稅務總局頒布的《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四章的有關規定辦理;外出經營報驗登記,按廣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下發〈固定工商戶外出經營地方稅收管理規程〉的通知》(穗地稅發〔1997〕17號)辦理。

第五十條對稽查機關查補稅、費、金的征收,地方稅務征收機關的計會部門應設專帳核算。

第五十一條地方稅務征收機關應建立征管資料檔案的保管及傳遞制度,具體按《轉發關于廣東省地方稅務系統基層單位征管資料檔案管理規定的通知》(穗地稅發〔1998〕115號)規定辦理。

第五十二條地方稅務征收機關開展稅務檢查、采收稅收保全、強制措施,按照《稽查工作規程》的有關規定辦理。其中開展清理漏征漏管戶,參照《稅務登記工作規程》關于“稅務登記檢查”的規定辦理。

第五十三條對偷稅、逃避追繳欠稅、抗稅等違法行為,按《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關于法律責任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十四條業戶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范圍內委托稅務代理人辦理納稅申報事項。

稅務代理人的代理申報納稅程序、手續等,均與業戶自行辦理的要求相同。稅務代理人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按《稅務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六十六條以及《注冊稅務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穗人職字〔1997〕12號,見《廣州市稅務代理規范文件匯輯》第二輯)處理。

第五十五條本工作規程自2000年11月1日起執行。原市地方稅務局頒發的《關于印發〈廣州市地方稅務系統稅款征收工作規程〉的通知》(穗地稅發〔1999〕230號)同時廢止。

附件:

【政策解讀】:

主站蜘蛛池模板: 宣武区| 乌鲁木齐市| 永和县| 鹤山市| 黄山市| 星子县| 盈江县| 安丘市| 张家界市| 汉阴县| 青神县| 凤冈县| 海宁市| 松阳县| 六枝特区| 通山县| 蓬莱市| 万载县| 镇原县| 金湖县| 大田县| 额敏县| 霍城县| 德令哈市| 嘉峪关市| 开江县| 无为县| 禹州市| 镇原县| 泗水县| 平谷区| 渝北区| 北安市| 镇沅| 北宁市| 融水| 东兴市| 嫩江县| 安泽县| 新疆| 桑日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