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各分局,各區、縣級市國家稅務局:
現將《廣州市國家稅務局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注銷稅務登記工作程序》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廣州市國家稅務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注銷稅務登記工作規程
一、征管局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辦理注銷稅務登記手續時,必須向征管局辦稅科提出申請。辦稅科把《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辦理注銷稅務登記指引》和《注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一式三份)、《廣東省增值稅專用發票防偽稅控機繳銷表》發給納稅人?!对鲋刀愐话慵{稅人辦理注銷稅務登記指引》由各征管局根據本單位的實際以及本規程制定。
(一)對申請辦理注銷稅務登記手續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分別按下列規定處理:
1.非獨立核算戶(不包括獨立購票、交稅的納稅人),不須清稅清票,憑其總機構出具“稅、票由總機構負責清理”的證明,申請辦理注銷。
2.獨立核算戶(包括非獨立核算,但獨立購票、繳稅的企業)必須先到發票科、稽核管理所(科)、辦稅科、稅政科辦妥核銷發票、清繳當期稅款和欠稅、繳銷防偽稅控系統手續,才可申請辦理注銷。
3.有《企業破產清算裁定書》的納稅人,在核銷發票、清繳稅款、繳銷防偽稅控系統后,申請辦理注銷,不再進行清稅檢查。
(二)獨立核算戶(包括非獨立核算,但獨立購票納稅的企業)核銷發票、清繳稅款的程序
1.發票科為納稅人辦理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讀盤、驗舊。發票科在進行增值稅專用發票驗舊后,在納稅人《增值稅專用發票驗舊供新表》中加具意見或出具《驗舊確認通知書》,在驗舊軟件中作記錄,將《增值稅專用發票注銷審批表》退給納稅人;注銷《增值稅專用發票購領薄》。
2.稽核管理所(科)對納稅人的空白電腦版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及發票工本費的收據進行剪角注銷,在《核銷發票呈批表》上簽署意見并退給納稅人;注銷《普通發票購領薄》。
3. 清票審核要點及注意事項:
(1)清票范圍:所有由我市國家稅務部門售出未用的發票(包括防偽稅控機發票)。
(2)清票期限:從國家稅務機關最近一次對其發票年檢的次年起到注銷月止。
(3)清票時,必須檢查納稅人發票的購領、保管、使用以及發票的計稅情況。
4.辦理防偽稅控機系統繳銷手續。
辦稅科為納稅人辦理最后一期進、銷項發票的“金稅工程”認證抄稅工作,如IC卡和軟盤(Ⅰ型機為黑匣子)不能成功通過抄稅機抄稅的,需由企業提供已填開的發票存根聯原件進行補掃描錄入,并將IC卡中沒填開的空白發票的代碼、號碼輸入“金稅工程”的作廢發票庫中;發票科收繳經稅政科解鎖后的IC卡和金稅卡,向納稅人開具收繳兩卡的《收繳防偽稅控系統證明》;需要折價繳銷防偽稅控機的,要攜帶下列資料到粵稅公司和防偽稅控機生產廠家辦理折價繳銷手續:《廣東省增值稅專用發票防偽稅控機繳銷表》、原購機發票的復印件、《進貨退出或索取折讓證明單》;稅政科負責注銷該防偽稅控企業的認定登記。
5.納稅人到辦稅科清繳當期稅款和欠稅;
6.因被兼并而注銷、需要由改制后的企業或兼并企業承擔其無能力清繳的欠稅的企業,要辦理由改制后的企業或兼并企業承擔欠稅的證明材料。
(三)受理
1.納稅人必須帶齊如下資料交辦稅科:
(1)上級主管部門批文或董事會、職代會的決議以及其他證明文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如是破產企業,要提供法院出具的《企業破產清算裁定書》的原件和復印件;營業執照被吊銷的應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放的吊銷決定原件和復印件。
(2)《注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一式三份);
(3)稅務登記證件(正、副本)原件;
(4)獨立核算戶(包括非獨立核算戶中獨立購票的企業)還須提供:《工商業戶、個體戶申請使用發票鑒定表》;當年或最近一個年度的《業戶發票檢查情況表》;《核銷發票呈批表》;
(5)非獨立核算戶(指非單獨購票、非單獨繳稅業戶),提供:當年《業戶發票檢查情況表》(表內需注明無購票時段)原件和復印件;總機構出具的“稅、票由總機構清繳”的證明;
(6)《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或《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批復書》,《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原件;
(7)《收繳防偽稅控系統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對上列同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的資料,辦稅科經辦人應把原件與復印件核對,在復印件上寫上“此件與原件相符”字樣并簽名,把原件退給納稅人。
2.辦稅科收到納稅人資料后,審閱其填報的表格是否符合要求,所附資料是否齊全。符合要求的,打印《稅務文書領取通知單》(WS003)交納稅人;并將納稅人注銷資料轉本局檢查科。
3.受理時應注意的事項
經辦人應通過“廣東省國稅統一征管軟件系統”(以下簡稱征管軟件)查詢該納稅人是否“有案在查”。如有,向納稅人作出承諾時,要告之“在清稅期間,要立案稽查或有案在查的,不能在常規時間內辦妥注銷稅務登記,需待稽查案件查結后才能注銷稅務登記”,并在征管軟件中作出“已受理注銷稅務登記”的提示。
(四)審核、轉辦
1.審核、轉辦。檢查科收到辦稅科轉來的納稅人注銷稅務登記資料后,對于應移交稽查局(分局)進行清稅檢查的企業,填制《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注銷稅務登記工作轉辦單》一式二份,把《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注銷稅務登記工作轉辦單》連同有關資料送對應稽查局(分局)的選案科。經選案科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注銷稅務登記工作轉辦單》上簽收后,檢查科留存一份《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注銷稅務登記工作轉辦單》以及不需送稽查局(分局)的注銷資料。
連同送選案科的有關資料:
(1)《注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三份);
(2)《業戶發票檢查情況表》(一份);
(3)如果是體制改革企業,需要由改制后的企業或兼并企業承擔注銷企業無能力清繳的欠稅,要有改制后的企業或兼并企業承擔欠稅的證明材料的復印件。
2.檢查科對于因生產經營地址發生變化需改變主管國家稅務機關而辦理注銷稅務登記的企業,應通知征管科在“稅務登記集中管理系統”做變更操作。待市局重新確認征管分工、本局有關部門核銷發票、清繳當期稅款和欠稅,防偽稅控票和防偽稅控企業還必須按上述“金稅工程”的有關規定,對抵扣聯進行掃描認證、存根聯進行抄稅或補掃描錄入、IC卡中沒填開的空白發票的代碼號碼輸入“金稅工程”作廢發票庫、企業填寫《防偽稅控企業認定(變更)登記表》、將IC卡解鎖清空后,安排進行清稅檢查。清稅檢查應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清稅檢查完成后,檢查科制作《納稅人遷移通知書》(DJ014),送辦稅科交給納稅人。如清稅檢查不能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的,也應制作《納稅人遷移通知書》(DJ014),送辦稅科交給納稅人。并把企業的“征管資料檔案”附《納稅人稅收征管檔案資料移交清單》(DJ014—1)送市局征收管理處,由市局征收管理處交給新主管的區國家稅務局。企業必須憑《納稅人遷移通知書》到新主管的區國家稅務局重新辦理稅務登記。防偽稅控企業憑《防偽稅控企業認定(變更)登記表》到新主管的區國家稅務局重新申請辦理認定登記及發行手續。
3.檢查科對因生產經營地址發生變化需改變主管國家稅務機關而辦理注銷稅務登記的企業,在其遷移后,才完成清稅檢查的,如發出《稅務處理決定書》、《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要送一份到納稅人新主管的區國家稅務局檢查科,以便新主管的區國家稅務局辦稅科核對納稅人申報表是否調整已沖減的留抵數。新主管的區征管局根據《稅務處理決定書》的內容,對需要沖減留抵數的,要及時在征管軟件上修改該納稅人的留抵數。
4、對于市局征管處確認征管分工,通知移出其他區國家稅務局征管的納稅人,由征管科通知納稅人到辦稅科領取《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辦理注銷稅務登記指引》和《注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三份),辦稅科從“稅務登記集中管理系統”中查詢該納稅人是否應移出征管。檢查科在納稅人辦理核銷發票、清繳當期稅款和欠稅、繳銷防偽稅控系統后,按上述程序辦理有關手續。 二、稽查局(分局)
(一)選案科接到征管局檢查科轉交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注銷稅務登記資料后,安排稽查科進行清稅檢查。
(二)清稅審核要點及注意事項如下:
1.稽查科接任務后,首先查閱征管軟件的相關數據及征管系列的局轉來的注銷資料,進行靜態資料分析,必要時,到征管局查閱該企業的征管資料,然后對納稅人進行注銷稅務登記清稅檢查。
2.清稅期限:從國家稅務機關上一次對其清稅或全面稽查的次月起至注銷月止。沒有稽查過的,稽查三年(含當年)的計繳稅情況。
3.清稅范圍:納稅人應交的所有國稅以及涉及國家稅務機關征管的所有問題。
4.清稅時一定要通過征管軟件查清該戶有無期末稅款未申報、有無欠稅(含稽查查補數)或欠繳稅務違章罰款。如納稅人的紙質資料數據與征管軟件所載數不一致時,應查清原因,核定正確數據。
5.如該戶“有稽查案在查”,待該稽查專案結案后才能辦理注銷清稅檢查,但屬同一稽查部門的,可一并查結。
(三)清稅從檢查到執行的具體操作,按照稽查業務操作規程辦理。
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歇業清稅檢查的天數,一般定為15個工作日。如果在檢查中發現納稅人有較大的偷稅行為,需延長檢查天數的,應把情況反饋給征管局。
(四)執行科必須督促納稅人在《稅務處理決定書》、《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規定的期限到其原主管的國家稅務局辦稅科繳交稅款、罰款或申辦退稅。稽查局在發出的《稅務處理決定書》、《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上要注明稅款、罰款的入庫單位名稱,地點。
(六)征管局要在納稅人繳交稅款、罰款或申辦退稅的次日將執行情況通知稽查局(分局)執行科。
(七)審理科對于經清稅檢查未發現問題的,在《注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三份)上加具“未發現問題,同意注銷”的意見;對于經清稅檢查發現有問題的,待稽查執行完成后,在《注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三份)上加具“已進行清稅檢查、處理,同意注銷”的意見,蓋公章后,退兩份給征管局檢查科。
三、征管局
(一)檢查科對于不需進行清稅檢查的非獨立購買發票、獨立繳稅的分支機構和有《企業破產清算裁定書》的企業,以及完成清稅檢查的企業,在《注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兩份)上加具“同意注銷”的意見,制作《注銷稅務登記通知書》并蓋公章送辦稅科。
對于因生產經營地址發生變化需改變主管國家稅務機關而辦理注銷稅務登記的企業,由于已出具《納稅人遷移通知書》,因此,在完成清稅檢查,在《注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兩份)上加具“同意注銷”的意見后,不需制作《注銷稅務登記通知書》。
(二)檢查科根據審批完畢的《注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在“稅務登記集中管理系統”做注銷標記;把《注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一份送稽核管理所(科)歸檔,存入納稅人的征管資料。因生產經營地址發生變化需改變主管國家稅務機關而辦理注銷稅務登記的企業,其應歸檔的一份《注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由檢查科送原稽核管理所(科)設檔保管。
(三)辦稅科通知納稅人前來領取《注銷稅務登記通知書》。
附: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注銷稅務登記工作轉辦單
征管局名稱:
納稅人名稱
納稅人識別碼
注冊地址
實際生產經營地址
是否涉外企業 是否繳納中央企業所得稅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備
注
稽查局(分局)接收人簽名:
接收時間: 年 月 日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