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國家稅務局各直屬單位,各區、縣級市國家稅務局:
為加強我市的普通發票管理工作,方便有需要的單位和個人查詢、判斷普通發票的真實性,及時發現和打擊“大頭小尾”、借用、代開發票等違法行為,營造全社會共同監督、打擊不法分子利用普通發票作案的違法行為的治稅環境,市局將從2006年1月1日起在廣州市國家稅務局網站(以下簡稱網站)上開設“普通發票查詢”欄目(以下簡稱“普票查詢”)。現就有關問題明確如下:
一、廣州市納稅人于2005年1月1日后開具的銷售發票、加工修理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發票的查詢,可以通過“普票查詢”進行(印有本單位名稱發票除外)。
二、“普票查詢”欄目開設后,各征收單位應積極引導有需要的單位和個人通過“普票查詢”核查發票。市局將通過網站、12366納稅服務熱線、印制宣傳資料供各征收單位在辦稅廳派發等途徑對外宣傳。
三、對經查詢后仍需到稅務機關進一步查驗的發票,各單位應按《關于轉發〈廣東省國家稅務局普通發票鑒定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穗國稅發〔2003〕230號)的有關規定及時處理。
四、“普票查詢”開設后,市局將根據管理需要對軟件進行優化,同時對所采集數據的查詢、統計、應用等功能作進一步完善,屆時市局對有關問題將作進一步的明確。
五、 各單位在使用“普票查詢”過程中如遇問題,請及時向市局征收管理處反映。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