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屬各單位:
現將《廣州市地方稅務局優化個體工商戶申報繳稅方式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廣州市地方稅務局
廣州市地方稅務局優化個體工商戶申報繳稅方式實施方案
為提高對個體工商戶征管的質量和效率,提升納稅服務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及廣東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印發<定期定額戶簡易申報、簡并征期管理辦法>的通知》(粵地稅發[2003]181號)的精神,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抓大、控中、規范小”的稅源分類管理思路,優化我局核定征收個體工商戶的申報繳稅方式,降低稅收征納成本, 提高征收效率,實現“兩個減負”。
二、工作任務
(一)優化核定征收個體工商戶的申報繳稅方式,對越秀、荔灣、天河、海珠、白云、黃埔、開發、南沙區地方稅務局等
(以下簡稱“市內各區局”)管轄的采取核定征收方式且不領購地稅發票的個體工商戶,大力推廣“批量扣稅”申報繳稅方式。
根據目前采取“電話報稅”的個體工商戶是通過ETS系統繳稅,且大部分業戶都不使用地稅發票的實際情況,對市內各區
局管轄的采取核定征收方式且不領購地稅發票的個體工商戶,采取“批量扣稅”的申報繳稅方式,每月對定額部分按“批量扣稅”方式直接扣稅,扣繳成功視同納稅申報。有其他申報的,可采取“門前報稅”方式申報繳稅。
對領購使用國稅發票而不領購地稅發票的國稅部門、地稅部門共管戶,一般情況應作“批量扣稅”方式征收,如出現開具國稅發票額高于核定額的差額部分,可采取“門前報稅”方式進行申報繳稅,并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是否需要調整為“電話報稅”方式。
(二)對市內各區局和番禺區、花都區、增城市、從化市地方稅務局(后面四個單位以下簡稱“二區二市局”)管轄的采取核定征收方式且領購地稅發票的個體工商戶,在現行申報繳稅方式的基礎上,逐步推行“網上報稅”方式。
對市內各區局管轄的采取核定征收方式且領購地稅發票的個體工商戶,仍維持“電話報稅”的申報繳稅方式。有其他申報的,可采取“門前報稅”方式申報繳稅。對市內各區局和二區二市局管轄的采取核定征收方式且領購地稅發票的個體工商戶, 如達到一定生產經營規模、財務會計制度完善、賬冊健全、核算正確完整的,在現行申報繳稅方式的基礎上,應逐步推行“網上報稅”方式。
三、實施步驟
(一)推廣“批量扣稅”申報繳稅方式
對二區二市局,維持現行的“批量扣稅”申報繳稅方式不變。對市內各區局,鑒于推廣“批量扣稅”申報繳稅方式的工作量和“大集中”系統支持程度等實際情況,實施工作將采取穩步推進,先試行后推廣,分期分批轉換的方法。根據方便、快 捷、安全的原則,由稅務部門批準確定業戶的申報繳稅方式。
第一階段:準備和宣傳發動階段(2008年11月)。
市局納稅人服務中心要做好面上的宣傳發動工作(包括媒體公告和網上宣傳),市內各區局要對經管個體工商戶進行具體推廣“批量扣稅”工作的宣傳發動,并做好實施準備。
第二階段:試行階段(2008年12月)。
在試行階段,市內各區局分別選取一定數量的個體工商戶,進行“批量扣稅”轉換試點。由有修改納稅核定權限的工作人員在“廣東地稅新一代稅收征管信息系統”中負責修改納稅核定事項:申報方式變更為“簡易申報”,ETS繳款方式變更為“批量預儲扣稅”。
第三階段:推廣階段(2009年1月至2009年4月)。
市內各區局在總結試行工作經驗后開展推廣工作,分期分批進行申報方式轉換。結合實際工作情況,轉換工作既可采取專人修改方式,也可采用逐戶進行核定確認方式。
1.專人修改方式
對需要轉換為“批量扣稅”的個體工商戶,由市內各區局進行核實、確認并提出具體名單,由有修改納稅核定權限的工作人員負責進行修改;對專人修改過程中出現的有關業戶問題,由稅收管理員負責進行核實和跟蹤處理后,按“大集中”系統申報方式文書審批流程完成變更修改工作。
2.逐戶進行核定確認方式
為提高工作效率,市內各區局在進行專人修改的基礎上,可根據實際工作安排,結合每年的“定期定額核定”工作一并進行“批量扣稅”的轉換,由稅收管理員進行核實和跟蹤處理后,按“大集中”系統申報方式文書審批流程完成核定和變更修改工作。
市內各區局應根據個體工商戶實際使用發票的變化情況,及時對個體工商戶采取的“批量扣稅”或“電話報稅”申報繳稅方式進行調整,調整期內個體工商戶可通過“門前報稅”方式進行申報繳稅。
第四階段:總結階段(2009年5月)。
市內各區局進行優化個體工商戶申報繳稅方式經驗和成效的總結,分別對業戶采用“批量扣稅”、“電話報稅”、“網上報稅”和“門前報稅”等申報繳稅方式的具體情況進行統計和分析,提出加強個體工商戶征管工作的意見,并請于2009年5月30日前將工作總結上報市局征收管理處。
市內各區局對新設立的個體工商戶,按是否領購地稅發票的情況,確定“批量扣稅”或“電話報稅”申報繳稅方式(特別要求也可選擇“門前報稅”或“網上報稅”的申報繳稅方式),具體操作按“大集中”系統申報方式文書流程進行審批。
(二)推行“網上報稅”申報繳稅方式
從2008年11月開始,市內各區局和二區二市局對管轄的部分條件成熟的采取核定征收方式且領購地稅發票的個體工商戶,在現行申報繳稅方式基礎上,逐步推行“網上報稅”方式。對屬于重點稅源的個體工商戶,其收入額的核算應采取查帳征收方式,并在2008年年底前完成推行“網上報稅”方式和財務報表電子數據采集工作。
四、工作要求
優化我局管轄的核定征收個體工商戶申報繳稅方式,是適應形勢發展,有效解決納稅人辦稅難和緩解稅務機關征收壓力的重要措施,也是規范個體工商戶管理,優化納稅服務的重要途徑。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優化核定征收個體工商戶申報繳稅方式的重要意義,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任務、具體要求和實施步驟,積極對納稅人宣傳、進行輔導,確保工作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