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地方稅務局:
現將廣東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做好舊網報系統停止服務有關銜接工作的通知》(粵地稅函[2008]538號)轉發給你們,市局補充如下意見,請一并執行。
一、要做好舊網報系統關閉前對納稅人的公告與宣傳工作。市局將在廣州地稅網站和電臺欄目發布相關公告,各區(市) 地稅局要在辦稅服務廳作相應提示,要充分發揮稅收管理員作用,繼續通過市民郵箱、手機短信等方式,做好未上線業戶的宣傳解釋和輔導工作,敦促其及時切換應用省地稅局網上辦稅系統,避免因舊網報系統關閉影響納稅人辦理有關稅務事項。
二、要做好省地稅局網上辦稅系統稅款批扣工作。各區(市)地稅局要及時掌握納稅人通過省地稅局網上辦稅系統申報稅款清繳情況,加強納稅人輔導和培訓工作,確保納稅人在規定期限內清繳稅款。2008年10月1日起,各區(市)地稅局計統部門應在會統崗設專人負責省地稅局網上辦稅系統稅款批扣工作,對未及時清繳的稅款進行批扣。
廣州市地方稅務局
關于做好舊網報系統停止服務有關銜接工作的通知
2008年8月28日 粵地稅函[2008]538號
各市地方稅務局(不發深圳、中山):
全省統一的網上辦稅系統于2007年6月開發完成后,已成功在全省地稅系統(中山市除外)推廣應用。此前,省局曾于20 05年1月開發了主要用于個人所得稅明細申報的“廣東省地方稅務局網上辦稅系統”(下稱:省局舊網報系統),目前仍有部分納稅人使用;此外,廣州專網報稅系統也在繼續運行。根據全省統一的網上辦稅系統的推廣應用情況,省局決定:從2008年
10月1日零時起,關閉省局舊網報系統和廣州專網報稅系統。為做好系統切換的銜接工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做好對使用省局舊網報系統和廣州專網報稅系統的納稅人的宣傳及公告工作。省局將在門戶網站和舊網報系統發布相關公告,各市局也要在門戶網站及辦稅大廳進行相應提示,并做好對納稅人宣傳解釋和輔導工作。
二、做好網報稅款批扣工作。全省統一的網上辦稅系統支持納稅人申報成功后實時繳款和事后清繳兩種方式,但部分納稅人由于不熟悉操作,在申報成功后,未發起繳款操作,事后也未及時清繳,造成欠稅。因此,各市局要加強宣傳、培訓力度, 提醒納稅人申報后及時扣款,并設置相應崗位,對未及時清繳的稅款進行批扣和催繳。
三、從2008年10月1日起,請廣州市局按屬地管理原則進行網報稅款的批量扣繳工作(此前,該工作由省局信息中心代行)。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