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土地增值稅清算工作,我局依據《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規程(暫行)》第五條規定,制定了《梅州市土地增值稅清算房屋建安工程造價標準》(見附件),作為土地增值稅清算工作中控制建安工程造價的標準,供審核房地產開發成本使用。本標準從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梅州市土地增值稅清算房屋建安工程造價標準
廣東省梅州市地方稅務局
2014年9月4日
附件:
梅州市土地增值稅清算房屋建安工程造價標準
單位:元/平方米
年度 類別 |
2009年度 | 2010年度 | 2011年度 | 2012年度 | 2013年度 |
樓梯房 | 1025 | 1060 | 1100 | 1140 | 1180 |
電梯房 | 1545 | 1600 | 1660 | 1720 | 1780 |
注:1、是指毛坯房的平均造價,不帶裝修,不含機電設備、人防設備、市政、園林等配套工程。
2、2013年度的建安工程參考造價是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發布的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