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肇慶市稅務局公告
2018年第6號
國家稅務總局肇慶市稅務局2018年第二季度欠稅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七十六條及國家稅務總局《欠稅公告辦法(試行)》的規定,現將我市至2018年6月30日止,欠繳稅款達到市級公告標準的納稅人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國家稅務總局肇慶市稅務局2018年第二季度納稅人欠稅公告名單
國家稅務總局肇慶市稅務局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