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江門市各市(區)稅務局,局內各單位: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開展2021年“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通知》(粵稅發〔2021〕33號)轉發給你們。結合江門實際,市稅務局制定了《國家稅務總局江門市稅務局2021年“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工作任務安排表》(見附件)。請各單位緊扣黨史學習教育和模范機關創建,以“雙百”為目標(即“推百項措施,換百分滿意”),科學謀劃,精心組織,推進黨建與業務更好融合,著力解決納稅人繳費人的堵點、難點、痛點問題,進一步提升納稅人繳費人滿意度和獲得感。各單位要對照各項工作任務和要求,建立“春風行動”落實任務臺賬,將“春風行動”各類措施落到實處,發掘具有地方特色的活動舉措,廣泛開展宣傳活動,積極回應群眾關切,擦亮“春風行動”服務品牌。
附件:國家稅務總局江門市稅務局2021年“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工作任務安排表
國家稅務總局江門市稅務局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