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2021年6月更正申報以及逾期申報2020年的印花稅申報使用印花稅申報表還是使用財產和行為稅申報表?
答:
廣東省佛山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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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并稅費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9號)規定,自2021年6月1日起,納稅人申報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環境保護稅、煙葉稅中一個或多個稅種時,使用《財產和行為稅納稅申報表》。
因此,如更正上年度的印花稅,請辦稅人員實名登錄廣東省電子稅務局(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在“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申報更正”欄目,選擇《印花稅納稅申報(報告)表》和對應所屬期起止時間后進行更正申報。
以上答復僅供參考,一切以現行稅法及稅收政策的具體規定為準。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6-18 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