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我有個親人在佛山市打工,每個月老板發工資才3500多,沒有達到個稅起征點,但是老板要求在個稅APP里登錄進行清繳,請問貴局是否要進行登錄清繳?
答:
廣東省佛山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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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號)第二條規定,經國務院批準,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涉及有關政策問題的公告》(2019年第94號)有關規定,納稅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年度匯算:(一)年度匯算需補稅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的;(二)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三)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者不申請退稅的。
以上答復僅供參考,一切以現行稅法及稅收政策的具體規定為準。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6-18 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