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個人轉讓股權辦理變更登記工作的通告》(2021年第7號)規定,自2021年6月18日起,個人轉讓股權辦理股東變更登記的,在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前,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應依法在被投資企業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與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實行個人股權轉讓信息自動交互機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確認個人轉讓股權行為已完成納稅申報后,依照相關規定為被投資企業辦理股權變更登記。
——來自深圳地區的咨詢2021-06-30 15:4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