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關稅〔2021〕34號
海南省財政廳、海口海關、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民航中南地區管理局:
為貫徹落實《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現將海南自由貿易港進出島航班加注保稅航油政策通知如下:
一、全島封關運作前,允許進出海南島國內航線航班在島內國家正式對外開放航空口岸加注保稅航油,對其加注的保稅航油免征關稅、增值稅和消費稅,自愿繳納進口環節增值稅的,可在報關時提出。
二、本通知第一條所稱進出海南島國內航線航班,是指經民航主管部門批準的進出海南島的境內飛行活動。
三、保稅油經營企業憑民航主管部門批準的飛行計劃辦理加注,根據航班飛行動態及加注相關材料,據實辦理海關手續,同時將加注信息報送稅務部門。
四、進出海南島的國際、港澳臺航班加注保稅航油,按現行相關規定辦理。其中,境內航空公司進出海南島的國際、港澳臺航班加注保稅航油的稅收政策,可參照本通知第一條規定執行。
五、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民航局
2021年7月2日
【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