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發〔2021〕6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民政廳(局)、財政廳(局)、鄉村振興局、殘疾人聯合會,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
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鞏固拓展社會保險扶貧成果,持續做好脫貧人口、困難群體社會保險幫扶,促進社會保險高質量可持續發展,助力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脫貧攻堅總結表彰大會、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體學習和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堅持人民至上,切實解決農村居民和進城務工人員在社會保險方面的急難愁盼問題,完善困難群體社會保險幫扶政策,推動社會保險法定人員全覆蓋,提高社會保險保障能力,提升社會保險經辦服務水平,充分發揮社會保險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維護社會公平、增進人民福祉等方面的積極作用,有效防止參保人員因年老、工傷、失業返貧致貧,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貢獻力量,推動人的全面發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
二、主要政策措施
(一)減輕困難群體參保繳費負擔
完善困難群體參保幫扶政策。對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低保對象、特困人員、返貧致貧人口、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人民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繳費檔次養老保險費。在提高最低繳費檔次時,對上述困難群體和其他已脫貧人口可保留現行最低繳費檔次。支持和鼓勵有條件的集體經濟組織和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為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困難人員參保繳費提供資助。對靈活就業的進城務工人員,引導其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對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的,按規定落實社會保險補貼政策。
(二)推進社會保險法定人員全覆蓋
精準實施全民參保計劃,開展精準登記服務,推動放開外地戶籍靈活就業人員在就業地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戶籍限制,組織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按規定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推動基本養老保險應保盡保。“十四五”時期,中央確定的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不計入低保家庭、特困人員收入。擴大失業保險覆蓋范圍,使更多農民工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并享受政策保障。推進職業傷害保障試點,加強平臺靈活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落實《工傷預防五年行動計劃(2021-2025)》,重點在工傷事故和職業病高發的行業企業實施,切實降低工傷事故發生率,防止因傷致貧、因傷返貧。
(三)提高社會保險待遇水平
完善落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與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適時提高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鼓勵引導符合條件的城鄉居民早參保、多繳費,規范個人賬戶記賬利率辦法,提高個人賬戶養老金水平。推進各省統一農民工和城鎮職工失業保險參保繳費辦法,享受同等待遇。按規定落實失業保險參保職工技能提升補貼政策,助力鄉村振興人才培養。落實工傷保險待遇調整機制,切實保障工傷農民工返鄉后各項工傷保險待遇的落實,穩步提升工傷保險保障效能。
(四)提升基金安全性和可持續性
加快推進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進一步均衡地區之間基金負擔,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全面推進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推動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提高基金互助共濟能力。繼續推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委托投資運營,將2017年以來每年新增結余不低于80%用于委托投資,不斷提高投資收益,實現基金保值增值。健全政策、經辦、信息、監督“四位一體”基金管理風險防控體系,持續推進風險防控措施“進規程、進系統”,完善經辦內控制度,防范基金跑冒滴漏風險,確保基金安全。
(五)加強社會保險經辦服務能力
加強脫貧地區基本公共服務能力建設,重點支持國家重點幫扶縣社保經辦服務能力提升,補齊區域性社保經辦管理服務短板,增強鄉鎮(街道)、村(社區)社保服務平臺管理和服務水平。推進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實現“跨省通辦”。優化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流程,實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移和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的網上申請。落實超期業務督辦等工作機制,提升轉移業務經辦效率。加大農村地區社會保障卡發行和應用力度,基本實現人口全覆蓋。加強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推動農村地區社保公共服務資源整合和綜合柜員制服務。加快社保經辦數字化轉型,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深入推進失業保險待遇“暢通領、安全辦”。根據農村特點,堅持傳統服務方式和智能化服務創新并行,為老年人、殘疾人等群體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務。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落實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鄉抓落實的工作機制,把推進社會保險事業高質量可持續發展作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推動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實現共同富裕的重要舉措,完善政策措施,優化經辦服務,加強協調配合,統籌做好政策銜接、任務落實和督促考核等工作。
(二)加強部門協作。明確部門分工,落實部門職責,強化工作協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牽頭做好相關政策研究制定,抓好政策落實。財政部門要加強經費保障,重點關注脫貧地區預算安排和資金分配下達情況,確保按時足額撥付到位。稅務部門要切實做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等各項社會保險費征收工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民政、稅務、鄉村振興部門和殘聯要加強數據共享,定期開展脫貧人口、低保對象、特困人員、返貧致貧人口、重度殘疾人參保信息數據比對,加強重點群體監測分析,積極主動開展社會保險幫扶工作。
(三)加強宣傳引導。大力宣傳社會保險幫扶政策和服務舉措,加強政策培訓,廣泛開展“看得懂、算得清”政策宣傳活動。注重運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和群眾易于接受的方式,利用受眾面廣、宣傳效果好的各類媒體開展系列宣傳活動,積極入村入戶入企開展政策宣傳解讀,提高政策知曉度。堅持正確輿論導向,深入挖掘社會保險幫扶的生動案例,講好鄉村振興中社會保險幫扶故事,廣泛宣傳社會保險幫扶在助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中取得的積極進展和成效,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民政部?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國家鄉村振興局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
2021年8月13日
【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