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促進加油站成品油零售行業規范經營和健康發展,維護正常的成品油交易市場競爭秩序,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加油站智能稅控系統試點推廣工作的通知》(粵府辦明電〔2021〕20號)文件要求,國家稅務總局江門市稅務局、江門市發展和改革局、江門市公安局、江門市生態環境局、江門市應急管理局、江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在全市范圍內推廣使用加油站智能稅控系統。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系統介紹
加油站智能稅控系統是運用大數據、物聯網等信息技術手段,以實時采集加油明細數據和加油機泵碼數據為核心,實現對加油站經營和涉稅信息進行多維度、智能化分析與管理的信息系統。
二、推行范圍
在全市范圍內有固定經營場所、經依法批準從事成品油零售業務、使用加油機自動計量銷售成品油的加油站,須安裝加油站智能稅控系統。
三、安裝費用
加油站智能稅控系統安裝使用維護均為免費,加油站無需支付費用。
四、其他事宜
加油站經營單位(包括加油機廠商和加油機業務系統開發商)應配合該系統的安裝、使用、升級和維護,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改動系統軟、硬件。各職能部門加強對加油站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協同做好加油站智能稅控系統的推廣工作。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國家稅務總局江門市稅務局 江門市發展和改革局
江門市公安局 江門市生態環境局
江門市應急管理局 江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