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我的殘疾證在今年七月換第三代新證了,在個人所得稅APP上個人信息中提交了殘疾證照片,但在備案信息查詢中提交日期仍然顯示2020.06.09,有效期起止20110901-20210831.沒有更新。請問這樣會不會影響2021年度匯算?應該怎么辦?請多指教!謝謝!
答:
12366納稅服務回復:
您好,您所提交的稅(費)咨詢問題已收悉,現針對您所提供的信息簡要回復如下:
1、Web 端登錄方式:納稅人可通過訪問各省稅務局門戶網站首頁或訪問各省電子稅務局后,點擊自然人電子稅務局鏈接登錄,首次訪問需要先實名認證注冊。
注:為保障納稅人更好的體驗,建議使用ie8 以上版本、chrome 谷歌或QQ瀏覽器等,若使用360 瀏覽器建議切換到極速模式。
2、已下載“個人所得稅”APP 的自然人,可通過登錄手APP 后首頁右上角的掃一掃功能,掃描網頁的二維碼來完成網頁版的快速登錄。二維碼的時效性為15 分鐘,若二維碼過期則需刷新重新生成。
3、登錄成功后,點擊“個人信息”,在右邊上方選擇“可享稅收優惠情形”,隨后根據系統顯示進行操作即可。
您咨詢的問題已答復,如有疑問請與主管稅務機關聯系。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感謝您對本網站的支持!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12-31 1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