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如不考慮你公司經營情況,你公司可以選擇按國(地區)別分別計算來源于A國的抵免限額:
(100+200)*25%*100/(100+200)=25萬元人民幣。
因此,A國已繳納的稅款10萬元人民幣可以全部抵免。
來源于B國的抵免限額:
(100+200)*25%*200/(100+200)=50萬元人民幣。
B國已繳納的稅款70萬可以抵免50萬,剩下的20萬元人民幣可在以后年度進行抵免。
你公司也可以選擇不按國(地區)別匯總計算(即“不分國(地區)不分項”)其來源于A國和B國的抵免限額:
(100+200)*25%*300/(100+200)=75萬元人民幣
A國和B國已繳納的稅款80萬可以抵免75萬,剩下的5萬元人民幣可在以后年度進行抵免。
但上述方式一經選擇,5年內不得改變。
——來自全國的咨詢2022-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