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總納服函〔2022〕24號
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局內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鞏固拓展黨史學習教育成果,更好落實新的組合式稅費支持政策,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2022年“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意見》(稅總納服發〔2022〕5號),稅務總局于今年1月首批推出5大類20項80條便民辦稅繳費措施后,進一步結合納稅人繳費人新需求,在原有類別和事項框架下,新推出25條具體措施,讓納稅人繳費人享受更快捷、更規范、更有感的服務。現通知如下:
一、“訴求響應更及時”方面
(一)在第一項“需求快速響應”中增加1條措施
試點開展“稅意達”行為洞察研究,對納稅人繳費人行為偏好進行多維度動態分析,促進稅務部門主動更好、更精準、更精細服務。
(二)在第二項“政策及時送達”中增加3條措施
1.落實好新的組合式稅費支持政策,穩定市場預期,為企業雪中送炭,助企業煥發生機。
2.落實落細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讓減稅更有力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
3.完善稅費優惠政策落實風險應對工作機制,根據新出臺政策及時更新風險指標,實施政策落實風險應對并加強監督抽查,促進稅費優惠政策直達快享。
(三)在第三項“問題實時解決”中增加2條措施
1.多渠道收集納稅人咨詢集中、反映較多的政策問題,推動統籌研究、明確解決,提升稅收政策確定性。
2.進一步推廣“馬麗工作室”為民服務相關經驗做法,引導各地建立解決納稅人繳費人急難愁盼問題機制,讓廣大納稅人繳費人真切感受到稅務部門便民為民的真心真情,推動形成征納雙方互相理解支持的良好局面。
二、“智慧辦理更便捷”方面
(一)在第五項“提升網辦體驗”中增加2條措施
1.推行不動產登記全流程網上辦稅模式,實現全國地級以上城市不動產登記稅費網上辦理。
2.優化電子稅務局印花稅申報功能,對已采集過稅源信息的納稅人提供預填寫服務,實現申報信息自動填列。
(二)在第六項“精簡辦理流程”中增加2條措施
1.結合印花稅法的實施,進一步簡并征期,減少申報次數和時間。
2.在總結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提示提醒服務經驗做法的基礎上,在其他稅種的申報管理中,探索試驗在申報期的不同時間點向納稅人發送不同的提示提醒信息,引導納稅人積極自主完成申報。
(三)在第七項“減少資料報送”中增加1條措施
編制發布保留的稅務證明事項清單,逐項列明設定依據、開具單位、辦理指南等,納稅人繳費人無需再提供清單之外的證明。
(四)在第八項“便利發票使用”中增加1條措施
協調財政部、國家檔案局等部門,進一步推進電子發票電子化報銷、入賬、歸檔。
三、“分類服務更精細”方面
(一)在第十項“助力大型企業”中增加1條措施
有條件的地區積極引導大企業集團健全稅務風險內部控制體系,為企業提供稅務風險內部控制建議書或個性化服務手冊。
(二)在第十一項“扶持中小企業”中增加1條措施
與全國工商聯聯合開展深化“春雨潤苗”專項行動,持續助力小微市場主體健康發展。
(三)在第十二項“完善繳費服務”中增加3條措施
1.推進社保經辦和繳費業務線上“一窗通辦”、線下“一廳聯辦”,為繳費人提供“一站式”服務。
2.推進職業傷害保障制度試點工作,加強新就業形態的就業人員民生保障。
3.優化文化事業建設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申報表單,繳費人申報即可自動享受符合條件的優惠政策。
(四)在第十三項“服務個稅匯算”中增加1條措施
在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中,對未使用申報表項目預填服務直接填報空白申報表的納稅人,可以重新使用預填服務;在納稅人更正申報時,也可再次選擇使用申報表預填服務,為納稅人提供更好的填報體驗。
四、“執法監管更公正”方面
(一)在第十四項“優化執法方式”中增加1條措施
修訂省及以下稅務機關權責清單,進一步強化權力監督,規范執法行為。
(二)在第十五項“加強精準監管”中增加1條措施
將納稅人繳費人通過不同渠道反映的重點問題線索納入2022年稅收重點工作督查,主動回應納稅人繳費人關切。
(三)在第十六項“保障合法權益”中增加1條措施
推進《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權利與義務的公告》修訂工作,明確納稅人繳費人權利和義務,厘清征納權責邊界。
五、“稅收共治更聚力”方面
(一)在第十七項“推進部門聯動”中增加1條措施
實現稅務信息數據接入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實現納稅基本信息共享,方便納稅人辦理相關政務事項。
(二)在第十八項“深化國際協作”中增加2條措施
1.依托“一帶一路”稅收征管合作機制,舉辦國家(地區)稅務部門主題日活動,為“引進來”和“走出去”企業搭建稅企溝通的橋梁。
2.協助舉辦第三屆“一帶一路”稅收征管合作論壇,深化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地區)稅收合作,共同持續提高稅收征管能力,構建增長友好型稅收環境。
(三)在第二十項“拓展信用應用”中增加1條措施
有條件的地區積極聯合市場監管、人社、醫保等其他政府部門出臺辦法,為守信納稅人推出更多激勵措施。
各級稅務機關要加強統籌協調、凝聚工作合力,圍繞納稅人繳費人需求,結合實際進一步細化責任分工、創新便民內容,確保各項措施及時落地見效,不斷優化稅收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提升納稅人繳費人滿意度和獲得感。
附件:2022年“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工作任務安排表(第二批)
國家稅務總局
2022年3月3日
【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