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根據政策4月1日起,適用免稅規定的,不能開專票。如果非要開專票,則需要放棄免稅優惠。如果一個月開了8張增值稅普通發票和2張增值稅專用發票,那么2張專用的需要繳納增值稅外,普通發票是否還享有免稅?還是說也需要繳納稅款?
答:
尊敬的納稅人:您好!您提交的網上留言咨詢已知悉,現答復如下: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等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第一條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的,應按規定開具免稅普通發票。納稅人選擇放棄免稅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開具征收率為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根據這一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取得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可以選擇放棄免稅、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果納稅人選擇放棄免稅、對部分或者全部應稅銷售收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當開具征收率為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并按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開具的普通發票是免稅的。以上答復僅供參考,如仍有疑問,請致電12366納稅服務熱線咨詢,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2-04-18 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