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財政局、稅務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殘疾人聯合會:
根據財政部《關于延續實施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優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8號),結合規范性文件管理有關要求,經報市政府同意,《上海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滬財發〔2020〕9號)有效期延長至2025年12月31日,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計算方法自2023年征收2022年度保障金起繼續執行三年。
特此通知。
上海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上海市殘疾人聯合會
2023年8月14日
【政策解讀】: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財稅〔2015〕72號)、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六部委印發的《關于完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制度更好促進殘疾人就業的總體方案》(發改價格規〔2019〕2015號)等規定,經市政府同意,2020年8月,市財政局牽頭制發《上海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滬財發〔2020〕9號,以下簡稱9號文)。依據《上海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有關規定,9號文將于2023年8月31日執行到期。
按照財政部《關于延續實施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優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8號)要求,經評估,本市殘保金征收使用管理情況總體平穩良好,國家和本市關于殘保金相關管理制度未發生重大調整。綜合上述情況,將9號文有效期延長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