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 《廣東省稅務系統稅務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實施辦法》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2022年第5號)規定,我局 對部分稅費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現將清理結果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全文廢止的稅費規范性文件目錄
2.部分修改的稅費規范性文件目錄
國家稅務總局河源市源城區稅務局
2023年9月8日
按照 《廣東省稅務系統稅務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實施辦法》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2022年第5號)規定,我局 對部分稅費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現將清理結果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全文廢止的稅費規范性文件目錄
2.部分修改的稅費規范性文件目錄
國家稅務總局河源市源城區稅務局
2023年9月8日
按照《廣東省稅務系統稅務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實施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2022年第5號)規定,我局對部分稅費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現以《國家稅務總局河源市源城區稅務局關于公布部分稅費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公告》對外公布,以方便納稅人知悉和查詢相關文件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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