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函〔2003〕96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
????根據各地在增值稅納稅申報“一窗式”管理工作中反映的問題,為進一步做好此項工作,現將有關問題明確如下: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生銷售貨物、提供應稅勞務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后,如發生銷貨退回、銷售折讓以及原藍字專用發票填開錯誤等情況,視不同情況分別按以下辦法處理:
????(一)銷貨方如果在開具藍字專用發票的當月收到購貨方退回的發票聯和抵扣聯,而且尚未將記賬聯作賬務處理,可對原藍字專用發票進行作廢。即在發票聯、抵扣聯連同對應的存根聯、記賬聯上注明“作廢”字樣,并依次粘貼在存根聯后面,同時對防偽稅控開票子系統的原開票電子信息進行作廢處理。如果銷貨方已將記賬聯作賬務處理,則必須通過防偽稅控系統開具負數專用發票作為扣減銷項稅額的憑證,不得作廢已開具的藍字專用發票,也不得以紅字普通發票作為扣減銷項稅額的憑證。
????銷貨方如果在開具藍字專用發票的次月及以后收到購貨方退回的發票聯和抵扣聯,不論是否已將記賬聯作賬務處理,一律通過防偽稅控系統開具負數專用發票扣減銷項稅額的憑證,不得作廢已開具的藍字專用發票,也不得以紅字普通發票作為扣減銷項稅額的憑證。
????(二)因購貨方無法退回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銷貨方收到購貨方當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進貨退出或索取折讓證明單》的,一律通過防偽稅控系統開具負數專用發票作為扣減銷項稅額的憑證,不得作廢已開具的藍字專用發票,也不得以紅字普通發票作為扣減銷項稅額的憑證。
????二、根據《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國務院令287號)第十九條規定:“企業應當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本條例規定的結賬日進行結賬,不得提前或者延遲。年度結賬日為公立年度每年的12月31日,半年度、季度、月度結賬日分別為公立年度每半年、每季、每月的最后一天”,凡結賬日與該條例規定不符的納稅人,稅務機關應責令其限期按照該條例規定計算當月銷項稅額。
????三、企業在當月填報的專用發票抵扣數必須是上月收到并經認證的專用發票抵扣聯稅額匯總數。這些發票應在上月10日至30日內到稅務機關認證。如果在當月申報期內認證的,也應是上月收到的發票。認證窗口或納稅申報窗口工作人員在辦理納稅人認證時,要注意這一點。
????四、對“票表稽核”比對不符問題處理辦法
????通過“票表稽核”發現納稅人申報異常,這是“一窗式”管理的成效。發現異常,要及時查明原因,并視不同情況處理。
????(一)關于納稅人操作開票子系統作廢不成功,造成申報數據小于防偽稅控報稅數據的問題,即納稅人當月只對紙質專用發票進行了作廢處理,但對開票系統中的電子發票未執行作廢操作或操作不成功,從而造成當月申報數據小于防偽稅控報稅數據。對于這種情況,稅務機關要告訴納稅人如何進行作廢操作,以免出現差錯。納稅人在填寫申報表時,必須自己核對IC卡記錄數據,如有作廢發票,而又不會對電子發票進行作廢操作,申報數小于IC卡數時,在申報時應附上“說明”。納稅人對于因客觀原因,出現“兩個比對數字”不符時,都應附上“說明”。對于開票系統中發票存根聯未執行作廢操作或作廢不成功的,稅務機關應進行登記,并受理納稅申報。次月納稅人按照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方式在開票系統中開具負數發票,由此出現當月申報數據大于防偽稅控報稅數據,稅務機關應當與上期所記錄的情況進行核對,核對相符后受理納稅申報;核對不符的退回納稅人調整相符后重報。
????(二)關于納稅人結賬日與防偽稅控開票子系統報稅區間不符,造成報稅數據與申報數據不符問題。企業結賬日必須按《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規定確定。在受理申報時發現不符的納稅人,稅務機關應責令其在下月申報時必須改正。在下月辦理其申報納稅時,如果又發現因這個問題造成比對不符,應將納稅申報退回納稅人,責令其按照規定的結賬日調整銷項稅額后重新進行納稅申報,并要按《征管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三)對于“票表稽核”不符的“異常”申報,在法定納稅申報期限內能夠修改完成的,可以由納稅人修改后重新申報。在法定納稅申報期限內來不及修改完成的(如月上旬最后1、2天來申報的),可先行受理其納稅申報,同時責令其限期將差額部分補報。對因此而導致逾期申報的,凡有正當理由的,稅務機關可不予處罰。
????五、為了金稅工程增值稅征管信息系統運行的安全,總局已多次發文通知各級稅務機關不得擅自開發與金稅工程增值稅征管信息系統有關的軟件,尤其是不得擅自開發網上抄報稅軟件,凡已開發的必須停止開發,但目前仍有少數地方的稅務機關尚未停止開發網上抄報稅軟件。總局再次重申這一規定,要求凡開發網上抄報稅軟件的地方必須立即停止開發,已開發并投入使用的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對于在接到本通知后仍開發網上抄報稅軟件和繼續使用此類軟件的稅務機關,總局將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六、已實現利用互聯網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的地方,為方便納稅人了解申報結果,有問題能及時處理,其“票表稽核”工作應在納稅人到稅務局辦稅服務廳納稅申報窗口辦理防偽稅控IC卡抄報稅時,直接由受理納稅申報包括抄報稅的工作人員辦理,一般不要放在后臺辦理。對于利用互聯網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的納稅人,可以在每月征期內進行防偽稅控IC卡報稅前的任何時間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電子信息。稅務征收單位納稅申報受理人員在接受納稅人防偽稅控IC卡抄報稅時,應當與已通過互聯網報送的納稅申報表進行“票表稽核”,比對審核相符的,即辦理納稅申報;比對不符的即查問原因并做處理,或轉“比對異常處理”窗口處理。要溝通前后臺信息,使“申報納稅(抄報稅)”窗口工作人員通過由電腦終端可讀取納稅人網上申報的資料。
????七、稅務征收單位納稅申報受理人員在接受納稅人的申報資料及抄報稅、認證資料后,不僅要在申報窗口進行“票表稽核”工作,還應當在申報窗口進行納稅申報表欄次關系的必要的邏輯審核工作,不得將邏輯關系審核工作放在后臺進行。對邏輯關系不符的,應當退回納稅人重新填寫。
????八、為了有利于各級稅務機關集中精力做好“一窗式”管理工作,對于因為培訓工作跟不上或者征管軟件稅務端接收功能還未修改完成,目前還沒有推行新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辦法的地區,可以根據本地區情況適當延遲實施,待各方面準備就緒時再正式使用新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辦法,最遲不超過年底。在實行新增值稅納稅申報辦法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仍按原申報辦法申報納稅,對原申報表或附表,只要列明專用發票銷項總額和經認證的專用發票抵扣總數,能進行總數比對即可。對于已讓企業按新表申報,而稅務端接收軟件尚未修改的,要盡快修改,能接收新表,盡量不要讓納稅人同時報新舊兩套表。
????九、目前,有些地區實行納稅人先繳稅,再進行納稅申報的制度,這種作法不符合納稅申報管理的基本要求,不利于加強增值稅征管,也給稅務機關和納稅人均造成不便。因此,凡實行先繳稅后申報的地區,必須盡快改為按照納稅人先進行納稅申報,經比對審核后再繳稅的制度申報納稅。
????十、稅務機關要認真分析近兩月實施“一窗式”管理的情況,對于“比對異常”問題,凡屬納稅人填報差錯的,都要及時告訴納稅人改正,并要舉一反三,使其他納稅人也能注意正確申報。要進一步搞好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輔導工作。不僅要在辦稅服務廳張貼公告,更重要的是事先向每一個納稅人發放詳細的宣傳輔導材料。要向納稅人講明如何進行納稅申報,應該包括哪些資料,如何真實填寫納稅申報表,納稅申報表中有關數字的邏輯關系,申報表的比對項目與認證數和抄報稅數的勾稽關系,如何處理作廢票、紅字票、負數票等特殊問題,實行網上申報或磁盤申報的納稅人如何辦理申報納稅等等,方便納稅人準確申報納稅(包括抄報稅和認證),以免發生差錯。
【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