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函〔2006〕97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增值稅普通發票一窗式票表比對準備工作的通知》(國稅發〔2005〕141號)中有關增值稅普通發票實施“一窗式”票表比對的要求,總局對涉及“一窗式”比對的相關軟件修改、升級工作已經完成,并陸續下發各地,增值稅普通發票實施“一窗式”票表比對的條件已經具備。總局決定,自2006年10月1日起(稅款所屬期,下同),凡使用稅控器具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的增值稅納稅人,征收單位在受理申報時,按照國稅發〔2005〕141號文件規定的比對內容,實施增值稅普通發票“一窗式”比對。
????自2006年10月1日起,各地必須嚴格按照《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一窗式”管理操作規程》(國稅發〔2005〕61號)規定,實施報稅IC卡新的“清零解鎖”程序。
【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