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2006〕155號
上海市財政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你們《關于上海世博運營有限公司上海世博土地控股有限公司享受有關世博優惠政策的請示》(滬財法〔2006〕61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鑒于上海市對承辦2010年上海世博會的組織架構和任務分工進行了調整,原由上海世博(集團)公司承擔的部分辦博職能轉由上海世博運營有限公司承擔,為落實上海世博會的稅收優惠政策,特同意上海世博運營有限公司按其職能享受《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2010年上海世博會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5〕180號)中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上海世博(集團)公司繼續享受《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2010年上海世博會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5〕180號)中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但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收入應單獨核算,不能單獨核算或核算不全的,應按規定繳納相關稅收。
【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