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2008〕11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發展改革委、經貿委(經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公共基礎設施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08年版)》已經國務院批準,現予以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公共基礎設施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08年版)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
二○○八年九月八日
【政策解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發展改革委、經貿委(經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公共基礎設施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08年版)》已經國務院批準,現予以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公共基礎設施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08年版)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
二○○八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