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關稅〔2010〕11號
海關總署:
根據國務院批準的“十一五”期間對進口種子(苗)、種畜(禽)、魚種(苗)和種用野生動植物種源的稅收優惠政策,經審核,農業部2010年度種子(苗)種畜(禽)魚種(苗)和種用野生動植物種源免稅進口計劃(見附件)已經確定,請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十一五”期間進口種子(苗)種畜(禽)魚種(苗)和種用野生動植物種源稅收問題的通知》(財關稅[2006]3號)辦理有關進口手續。
根據國務院批準的“十一五”期間對進口種子(苗)、種畜(禽)、魚種(苗)和種用野生動植物種源的稅收優惠政策,經審核,農業部2010年度種子(苗)種畜(禽)魚種(苗)和種用野生動植物種源免稅進口計劃(見附件)已經確定,請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十一五”期間進口種子(苗)種畜(禽)魚種(苗)和種用野生動植物種源稅收問題的通知》(財關稅[2006]3號)辦理有關進口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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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0一0年三月二十六日
二0一0年三月二十六日
【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