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函〔2011〕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地方稅務局,西藏、寧夏、青海省(區)國家稅務局:
現對第三屆全國職工優秀技術創新成果獎獲獎項目完成人的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問題通知如下:
為激發廣大職工參與建設創新型企業和創新型國家的積極性,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中華全國總工會、科學技術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開展了第三屆全國職工優秀技術創新成果評選表彰活動。目前,評獎活動已經結束,共計42項科研成果獲獎,其中一等獎2項,對項目完成人各獎勵人民幣20萬元;二等獎10項,對項目完成人各獎勵人民幣10萬元;三等獎30項,對項目完成人各獎勵人民幣3萬元。上述獲獎項目總計230萬元的獎金由全國總工會支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一項有關省、部級科學技術獎金免稅的規定,對第三屆全國職工優秀技術創新成果獎獲獎項目完成人的獎金(詳見附件),免予征收個人所得稅。
現對第三屆全國職工優秀技術創新成果獎獲獎項目完成人的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問題通知如下:
為激發廣大職工參與建設創新型企業和創新型國家的積極性,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中華全國總工會、科學技術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開展了第三屆全國職工優秀技術創新成果評選表彰活動。目前,評獎活動已經結束,共計42項科研成果獲獎,其中一等獎2項,對項目完成人各獎勵人民幣20萬元;二等獎10項,對項目完成人各獎勵人民幣10萬元;三等獎30項,對項目完成人各獎勵人民幣3萬元。上述獲獎項目總計230萬元的獎金由全國總工會支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一項有關省、部級科學技術獎金免稅的規定,對第三屆全國職工優秀技術創新成果獎獲獎項目完成人的獎金(詳見附件),免予征收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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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
二○一一年一月五日
二○一一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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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