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消〔2011〕20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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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交通運輸廳、局、委,國家稅務局,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 近年來,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2006〕15號),大力發展以政府專職消防隊、單位專職消防隊和志愿消防隊為主的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取得了明顯成效。截至目前,全國共組建政府專職消防隊7375個、單位專職消防隊2544個,配備各類消防車輛1.5萬余臺。“十一五”期間,全國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共參加滅火應急救援89.7萬余次,出動車輛134.3萬臺次,搶救遇險被困群眾8.3萬余人,為減少火災傷亡、保障經濟建設和維護社會穩定作出了積極貢獻。
??? 根據公安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交通運輸部、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深化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發展的指導意見》(公通字〔2010〕37號),為規范和加強多種形式消防隊伍消防車輛(列入國家標準《消防基本術語》GB5907中“消防車”范圍的車輛)管理,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 一、多種形式消防隊伍消防車輛購置稅辦理
購置已列入國家稅務總局《設有固定裝置免稅車輛圖冊》(以下簡稱《圖冊》)的消防車,應在購車后60日內到車輛落籍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車輛購置稅免稅手續;購置未列入《圖冊》的消防車,應在購車后60日內到車輛落籍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手續,如需列入《圖冊》,可按照《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15號)的規定申請列入《圖冊》,待國家稅務總局審核后將符合免稅條件的列入《圖冊》,《圖冊》下發后依規定辦理退稅手續。
??? 二、多種形式消防隊伍消防車輛牌證辦理
多種形式消防隊伍購置消防車輛后,應按照國家標準《車用電子警報器》(GB8108)和《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標志燈具》(GB13954)配備警報器、標志燈具;車身按照國家標準《漆膜顏色標準》(GB/T3181)噴涂為紅色,顯著位置噴涂“消防”字樣或標志圖案。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公安部令第102號)和《機動車登記工作規范》(公交管〔2008〕185號),憑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的組建或主管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書)、來歷證明(購車發票)、車輛合格證或機動車進口憑證、車輛購置稅完稅或免稅證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出具的使用性質證明等資料,到公安交管部門辦理車輛注冊登記手續。
??? 三、免收執行滅火救援任務消防車的通行費
按照《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的規定,對符合相關標準和特征、經省級人民政府核定并批準、執行滅火救援任務的消防車,免收往返途中的車輛通行費。
??? 四、加強多種形式消防隊伍消防車輛管理
??? 多種形式消防隊伍應當建立健全消防車輛管理制度,優先購置《圖冊》范圍內的消防車輛,并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確保滅火救援行動安全。多種形式消防隊伍消防車輛執行滅火應急救援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不得將消防車輛用于與消防和應急救援工作無關的事項。非執行滅火應急救援任務時不得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遵照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指示行駛,自覺維護公共交通安全和秩序。多種形式消防隊伍主管單位要加強對消防車輛的監管,督促落實車輛使用審批、維護保養和對消防車駕駛員的管理教育,確保行車安全。
??? 近年來,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2006〕15號),大力發展以政府專職消防隊、單位專職消防隊和志愿消防隊為主的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取得了明顯成效。截至目前,全國共組建政府專職消防隊7375個、單位專職消防隊2544個,配備各類消防車輛1.5萬余臺。“十一五”期間,全國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共參加滅火應急救援89.7萬余次,出動車輛134.3萬臺次,搶救遇險被困群眾8.3萬余人,為減少火災傷亡、保障經濟建設和維護社會穩定作出了積極貢獻。
??? 根據公安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交通運輸部、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深化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發展的指導意見》(公通字〔2010〕37號),為規范和加強多種形式消防隊伍消防車輛(列入國家標準《消防基本術語》GB5907中“消防車”范圍的車輛)管理,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 一、多種形式消防隊伍消防車輛購置稅辦理
購置已列入國家稅務總局《設有固定裝置免稅車輛圖冊》(以下簡稱《圖冊》)的消防車,應在購車后60日內到車輛落籍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車輛購置稅免稅手續;購置未列入《圖冊》的消防車,應在購車后60日內到車輛落籍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手續,如需列入《圖冊》,可按照《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15號)的規定申請列入《圖冊》,待國家稅務總局審核后將符合免稅條件的列入《圖冊》,《圖冊》下發后依規定辦理退稅手續。
??? 二、多種形式消防隊伍消防車輛牌證辦理
多種形式消防隊伍購置消防車輛后,應按照國家標準《車用電子警報器》(GB8108)和《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標志燈具》(GB13954)配備警報器、標志燈具;車身按照國家標準《漆膜顏色標準》(GB/T3181)噴涂為紅色,顯著位置噴涂“消防”字樣或標志圖案。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公安部令第102號)和《機動車登記工作規范》(公交管〔2008〕185號),憑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的組建或主管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書)、來歷證明(購車發票)、車輛合格證或機動車進口憑證、車輛購置稅完稅或免稅證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出具的使用性質證明等資料,到公安交管部門辦理車輛注冊登記手續。
??? 三、免收執行滅火救援任務消防車的通行費
按照《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的規定,對符合相關標準和特征、經省級人民政府核定并批準、執行滅火救援任務的消防車,免收往返途中的車輛通行費。
??? 四、加強多種形式消防隊伍消防車輛管理
??? 多種形式消防隊伍應當建立健全消防車輛管理制度,優先購置《圖冊》范圍內的消防車輛,并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確保滅火救援行動安全。多種形式消防隊伍消防車輛執行滅火應急救援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不得將消防車輛用于與消防和應急救援工作無關的事項。非執行滅火應急救援任務時不得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遵照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指示行駛,自覺維護公共交通安全和秩序。多種形式消防隊伍主管單位要加強對消防車輛的監管,督促落實車輛使用審批、維護保養和對消防車駕駛員的管理教育,確保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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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 交通運輸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二○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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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