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函〔2012〕3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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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
??? 為貫徹實施《卷煙消費稅計稅價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6號,以下簡稱26號令)有關規定,確保卷煙消費稅計稅價格信息(以下簡稱價格信息)采集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 一、價格信息采集上傳工作分為兩個階段運行:第一階段為2012年5月31日以前,為試運行期。第二階段自2012年6月1日起,為正式運行期。
??? (一)第一階段價格信息上傳工作通過稅務總局可控FTP方式實現。
??? 據國家煙草專賣局反映,現階段,卷煙批發企業消費稅納稅人對于殘損、罰沒等特殊類型卷煙無法按照26號令第五條規定,填報《卷煙批發企業月份銷售明細清單》(以下簡稱明細清單)中所有明細項目,考慮到這一實際情況,經研究,在試運行期間,對于納稅人填報的明細清單中,“卷煙類型”項為“罰沒卷煙”和“其他”的卷煙允許只填寫合計數,無需提供明細項對應內容,試運行期結束后,納稅人應嚴格按照26號令有關規定填報。對于明細清單中“卷煙類型”項為“國產卷煙”和“進口卷煙”的部分,仍應嚴格執行文件規定。
??? 在試運行期間,主管稅務機關應嚴格按照26號令有關規定,在指定時間內,將納稅人報送的明細清單電子數據文件上傳至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以下簡稱省局)。省局貨物和勞務稅處應將本省全部數據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稅務總局可控FTP上傳至“可控FTP:\\100.16.92.60\center\貨物勞務稅司\消費稅處\卷煙\核價信息”對應省份項下。電子文件數據格式及接收和上傳要求詳見附件1。
??? (二)第二階段價格信息上傳工作,通過稅務總局電子申報軟件和綜合征管軟件實現。其“卷煙消費稅計稅價格信息采集”功能啟用時間另行通知。
??? 二、現將卷煙生產和批發企業名單(見附件2)下發給你們,如名單中的任何一項信息發生變更的,請省局貨物和勞務稅處在信息變更當月,及時將變更后的信息上傳至“可控FTP:\\100.16.92.60\center\貨物勞務稅司\消費稅處\卷煙\企業信息變更”對應省份項下。
??? 為貫徹實施《卷煙消費稅計稅價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6號,以下簡稱26號令)有關規定,確保卷煙消費稅計稅價格信息(以下簡稱價格信息)采集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 一、價格信息采集上傳工作分為兩個階段運行:第一階段為2012年5月31日以前,為試運行期。第二階段自2012年6月1日起,為正式運行期。
??? (一)第一階段價格信息上傳工作通過稅務總局可控FTP方式實現。
??? 據國家煙草專賣局反映,現階段,卷煙批發企業消費稅納稅人對于殘損、罰沒等特殊類型卷煙無法按照26號令第五條規定,填報《卷煙批發企業月份銷售明細清單》(以下簡稱明細清單)中所有明細項目,考慮到這一實際情況,經研究,在試運行期間,對于納稅人填報的明細清單中,“卷煙類型”項為“罰沒卷煙”和“其他”的卷煙允許只填寫合計數,無需提供明細項對應內容,試運行期結束后,納稅人應嚴格按照26號令有關規定填報。對于明細清單中“卷煙類型”項為“國產卷煙”和“進口卷煙”的部分,仍應嚴格執行文件規定。
??? 在試運行期間,主管稅務機關應嚴格按照26號令有關規定,在指定時間內,將納稅人報送的明細清單電子數據文件上傳至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以下簡稱省局)。省局貨物和勞務稅處應將本省全部數據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稅務總局可控FTP上傳至“可控FTP:\\100.16.92.60\center\貨物勞務稅司\消費稅處\卷煙\核價信息”對應省份項下。電子文件數據格式及接收和上傳要求詳見附件1。
??? (二)第二階段價格信息上傳工作,通過稅務總局電子申報軟件和綜合征管軟件實現。其“卷煙消費稅計稅價格信息采集”功能啟用時間另行通知。
??? 二、現將卷煙生產和批發企業名單(見附件2)下發給你們,如名單中的任何一項信息發生變更的,請省局貨物和勞務稅處在信息變更當月,及時將變更后的信息上傳至“可控FTP:\\100.16.92.60\center\貨物勞務稅司\消費稅處\卷煙\企業信息變更”對應省份項下。
??? 國家稅務總局
???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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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