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函〔2012〕318號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 根據《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管理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科學技術部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令2007年第53號)的規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有關主管部門通過初審,確定了2012年(第19批)申請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企業名單(見附件)。現將名單下發你局,請你局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和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示范平臺納稅情況核查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6號)的有關規定,對名單所列企業的依法納稅情況進行核查。核查結果請于7月1 5日前上報稅務總局(貨物和勞務稅司)。
??? 根據《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管理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科學技術部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令2007年第53號)的規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有關主管部門通過初審,確定了2012年(第19批)申請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企業名單(見附件)。現將名單下發你局,請你局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和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示范平臺納稅情況核查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6號)的有關規定,對名單所列企業的依法納稅情況進行核查。核查結果請于7月1 5日前上報稅務總局(貨物和勞務稅司)。
??? 附件:2012年申請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通過初審的企業名單
?
國家稅務總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
?
【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