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服貿函〔2013〕300號
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大連、深圳、廣州、武漢、哈爾濱、成都、南京、西安、濟南、杭州、合肥、南昌、長沙、大慶、蘇州、無錫、廈門、寧波、馬鞍山、青島、鄭州、昆明、沈陽、洛陽、烏魯木齊、長春、平潭綜合實驗區、蕪湖、福州市人民政府(管委會):
??? 《中國服務外包示范城市綜合評價辦法》(以下簡稱《評價辦法》)已經國務院批準。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促進服務外包產業發展的復函》(國辦函〔2013〕33號)工作部署,商務部會同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稅務總局、外匯局等部門組織實施《評價辦法》,對各服務外包示范城市和新申請城市開展綜合評價工作?,F將試行的《評價辦法》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 一、貫徹落實《評價辦法》
??? 請有關城市高度重視中國服務外包示范城市綜合評價工作,精心組織學習《評價辦法》,掌握綜合評價指標體系,明確責任單位,遵循全面客觀、公開透明、科學量化的原則,切實做好此項工作。
??? 二、填報《綜合評價基礎數據表》
??? 請有關城市按照《評價辦法》的要求,全面、客觀統計本地區2011和2012兩個年度相關基礎數據,匯總填寫《綜合評價基礎數據表》,經當地統計部門審核后,于2013年8月15日前將《綜合評價基礎數據表》紙質版和電子版報送至商務部(服貿司),并抄報《評價辦法》第二條所列國務院部門和所在?。ㄊ校┤嗣裾?。
??? 三、制定示范園區評價辦法
??? 請有關城市參照《評價辦法》,結合本地區服務外包產業發展特點,制訂本地區示范園區的綜合評價辦法,并于2013年9月30日前報商務部備案。
??? 聯系人:商務部服貿司邵琳徐興鋒
??? 電話:010-6519739965197027
??? 電子郵箱:shaolin@mofcom.gov.cn
??? xuxingfeng@mofcom.gov.cn
??? 《中國服務外包示范城市綜合評價辦法》(以下簡稱《評價辦法》)已經國務院批準。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促進服務外包產業發展的復函》(國辦函〔2013〕33號)工作部署,商務部會同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稅務總局、外匯局等部門組織實施《評價辦法》,對各服務外包示范城市和新申請城市開展綜合評價工作?,F將試行的《評價辦法》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 一、貫徹落實《評價辦法》
??? 請有關城市高度重視中國服務外包示范城市綜合評價工作,精心組織學習《評價辦法》,掌握綜合評價指標體系,明確責任單位,遵循全面客觀、公開透明、科學量化的原則,切實做好此項工作。
??? 二、填報《綜合評價基礎數據表》
??? 請有關城市按照《評價辦法》的要求,全面、客觀統計本地區2011和2012兩個年度相關基礎數據,匯總填寫《綜合評價基礎數據表》,經當地統計部門審核后,于2013年8月15日前將《綜合評價基礎數據表》紙質版和電子版報送至商務部(服貿司),并抄報《評價辦法》第二條所列國務院部門和所在?。ㄊ校┤嗣裾?。
??? 三、制定示范園區評價辦法
??? 請有關城市參照《評價辦法》,結合本地區服務外包產業發展特點,制訂本地區示范園區的綜合評價辦法,并于2013年9月30日前報商務部備案。
??? 聯系人:商務部服貿司邵琳徐興鋒
??? 電話:010-6519739965197027
??? 電子郵箱:shaolin@mofcom.gov.cn
??? xuxingfeng@mofcom.gov.cn
??? 抄送: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大連、深圳、廣州、武漢、哈爾濱、成都、南京、西安、濟南、杭州、合肥、南昌、長沙、大慶、蘇州、無錫、廈門、寧波、馬鞍山、青島、鄭州、昆明、沈陽、洛陽、烏魯木齊、長春、平潭綜合實驗區、蕪湖、福州市商務、發展改革、教育、科技、工業和信息化、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稅務(2)、外匯主管部門。
?
商務部 發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稅務總局 外匯局
2013年5月29日
科技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稅務總局 外匯局
2013年5月29日
中國服務外包示范城市綜合評價辦法
??? 第一條為推動我國服務外包產業健康、快速發展,充分發揮服務外包示范城市在促進我國高技術服務業發展,吸納大學生就業,保護知識產權等方面的引領示范作用,完善服務外包產業發展環境,制定本辦法。
??? 第二條經國務院批準,商務部會同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稅務總局、外匯局等部門,制定并發布中國服務外包示范城市綜合評價指標體系(以下簡稱綜合評價指標體系,見附表),開展示范城市綜合評價工作。
??? 第三條綜合評價工作遵循全面客觀、公開透明、科學量化的原則。
??? 第四條綜合評價指標體系包括產業發展情況、基礎設施狀況、人才培養培訓與就業、政策措施、行業特色等五大類指標。
??? 第五條商務部商有關部門,根據綜合評價指標體系的測度項目研究確定評分細則和運算方法,并委托相關專業機構根據本辦法組織具體評審工作。
??? 第六條綜合評價工作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 (一)數據報送。示范城市人民政府委托當地相關部門定期匯總有關業務數據,經當地統計部門審核后報送商務部,并抄報本辦法第二條所列國務院部委和所在省級人民政府。
??? (二)綜合評價。專業機構根據示范城市報送的數據,依據評分細則和運算方法,提出初步綜合評價結果。
??? (三)結果審定與公布。綜合評價結果由商務部征求國務院各相關部門意見后在商務部網站(www.mofcom.gov.cn)予以公示。
??? (四)結果上報。經公示的綜合評價結果由商務部會同相關部門上報國務院最終審定。
??? 第七條示范城市有義務積極做好數據收集、審核、報送工作,并結合本地區服務外包產業發展特點,制定本地區示范園區的綜合評價辦法,報商務部備案。
??? 第八條嚴禁任何單位捏造、虛報或篡改數據,對違反規定的城市給予通報。
??? 第九條示范城市在評價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及有關建議,及時向商務部和相關部門反映,商務部會同相關部門適時對評價辦法進行完善。
??? 第十條示范城市綜合評價工作每年進行,每兩年匯總評價結果,報國務院決定是否實行末位淘汰。被淘汰的示范城市不再享受國家服務外包有關財稅優惠政策。
??? 第十一條對新申請城市按照本辦法進行評價。
??? 附表:中國服務外包示范城市綜合評價指標體系
【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