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總函〔2013〕731號
北京市國家稅務局: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科技資料進出口總公司銷售進口圖書享受免征國內銷售環節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4〕69號)規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對中國科技資料進出口總公司為科研單位、大專院校進口的用于科研、教學的圖書、文獻、報刊及其他資料(包括只讀光盤、微縮平片、膠卷、地球資源衛星照片、科技和教學聲像制品)免征國內銷售環節增值稅。現該公司注冊地由天津市遷至你市,請你局按照財稅〔2004〕69號文件以及現行增值稅政策的有關規定,辦理該公司相關免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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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
2013年12月24日
【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