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14號
為進一步規范稅務機關進戶執法工作,落實“便民辦稅春風行動”,國家稅務總局決定,“申請使用經營地發票調查巡查”等10個項目不再采取進戶方式。現將《第一批取消進戶執法的項目清單》予以發布。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第一批取消進戶執法的項目清單
國家稅務總局
2014年3月3日
分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政策解讀】:
為進一步規范稅務機關進戶執法工作,落實“便民辦稅春風行動”,國家稅務總局決定,“申請使用經營地發票調查巡查”等10個項目不再采取進戶方式。現將《第一批取消進戶執法的項目清單》予以發布。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第一批取消進戶執法的項目清單
國家稅務總局
2014年3月3日
分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