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8號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稅務機關社會保險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及其他基金規費征管工作,方便繳費人履行繳費義務,提高稅務機關服務質量和征管效率,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社會保險費及其他基金規費文書式樣》,現予公布。
本公告適用于稅務機關負責征收社會保險費及其他相關基金規費地區。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稅務機關征收社會保險費表證單書(樣式)的通知》(國稅函〔2005〕891號)中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附件9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附件:社會保險費及其他基金規費文書式樣
????????????????????????????? 國家稅務總局
???????????????????????????? 2015年12月31日
【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