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總函〔2016〕14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構建以風險管理為導向的企業所得稅管理體系,是落實《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的重要舉措,是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強企業所得稅事中事后管理的必然要求。稅務總局決定,從2016年起,全面開展企業所得稅重點稅源和高風險事項風險分析團隊管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建企業所得稅風險管理團隊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稅收風險管理工作的意見》(稅總發〔2014〕105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企業所得稅后續管理的指導意見》(稅總發〔2013〕55號)規定,企業所得稅風險管理團隊要按照稅收風險管理統一部署,發揮所得稅專業優勢,認真做好企業所得稅風險管理工作。風險管理團隊主要工作:一是研究、設計、修改企業所得稅風險指標,根據稅收征管和風險應對情況設計、修改企業所得稅風險指標預警值;二是研究、排查、識別企業所得稅風險,通過稅務總局、省局兩級稅收風險管理平臺推送風險點;三是對部分重點稅源企業和重要事項提出應對建議,跟蹤、指導部分所得稅風險應對工作。
省局根據企業所得稅重點稅源分布、機構人員配置、所得稅管理和稅收信息化建設等實際,研究部署本省市風險管理團隊組建工作,優先選拔領軍人才、人才庫人才、業務能手等熟悉所得稅、稅收征管、數據管理、稽查等專家型人才。風險管理中涉及自然科學、工程技術等專業問題,可以外聘專家參加除稅收風險指標、預警值之外的其他專項工作。
二、企業所得稅風險管理團隊的工作內容
(一)重點稅源企業的企業所得稅事項
省局要統籌確定企業所得稅重點行業和重點稅源企業名單。認真研究重要行業和重點稅源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和盈利模式,解剖樣本企業營業收入、生產成本、期間費用等情況,掌握企業主要產品的投入產出關系,摸清對外投資和近年投資收益情況,發掘稅收風險點。利用重要行業和重點稅源企業相關行業指標、稅收征管數據、歷年匯算清繳數據、第三方涉稅信息等,對比財務會計數據、不同稅種信息、上市公司公告信息、政府網站、企業營銷廣告等信息,梳理印證同一涉稅事項的不同渠道信息描述是否吻合。關注重點稅源企業享受稅收優惠政策、資產損失、不征稅收入、政策性搬遷、特殊重組、彌補虧損、境外所得稅收抵免等高風險事項是否符合稅法規定。跟蹤指導部分重點稅源企業涉稅風險的實際應對工作。
(二)企業所得稅高風險事項
對重要行業、重點稅源企業以外的其他企業有關優惠政策、跨年度事項、企業重組、資產損失、匯總納稅等高風險事項,可以列示本省市近3年至5年基本數據和變化情況,從不同維度細分高風險事項,掌握每項高風險事項的風險點、風險高發環節、主要問題,向風險應對部門推送風險點。研究摸索風險事項的應對規律,逐步形成高風險事項的應對模板或指引,跟蹤部分高風險事項的應對情況,提高應對準確性和效率。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推進所得稅風險團隊管理工作
重點稅源和高風險事項團隊管理是加強后續管理、堵漏增收的有效措施,對提高企業所得稅管理工作有積極意義。省局要加強領導、周密部署,組建團隊,調動各方面積極性,集中優勢兵力發現、分析、評估、識別企業所得稅風險點,統籌研究風險應對,推進企業所得稅風險團隊管理工作。
(二)用好各項數據,建立所得稅風險指標模型
以稅收征管數據、歷年匯算清繳數據、財務會計數據為基礎,進一步拓展相關行業指標、上市公司公告、網站信息、政府部門信息等第三方涉稅信息渠道,充實稅務機關涉稅信息“占有量”,統籌利用涉稅信息處理軟件,研究建立“好使、管用”的企業所得稅風險指標模型。
已經開展風險團隊試點的省市,要進一步提高數據質量,了解所得稅風險事項的不同特點,建立豐富實用的企業所得稅風險指標或模型,提高風險識別能力。此前未試點省市,要理順所在單位風險管理機制,開展數據收集分析,逐步建立企業所得稅風險數據相關指標和模型。稅務機關要加強經驗交流,“走出去”“引進來”,對本單位和兄弟省市所得稅風險指標進行效能評估,完善企業所得稅風險指標和相關模型。
(三)協同各方面資源,分類應對所得稅風險
利用稅收風險管理平臺,根據風險識別、等級排序確定風險事項應對等級,有針對性地采取風險提示、納稅評估、稅務稽查等應對方法。有效利用省以下管理資源,跟蹤指導重要行業、重點稅源企業和部分高風險事項的應對工作,評估所得稅風險應對質量,不斷提升風險應對效能。
(四)開展績效考評,及時總結報告
企業所得稅重點稅源和高風險事項團隊管理是稅務總局對省局的績效考評項目。省局要用好“績效考評”指揮棒,向下傳導壓力,部署工作要求,統籌管理資源,加強業務指導,認真總結風險團隊管理工作。省局請于2016年11月20日前向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征管科技發展司)報告工作情況。
報告主要內容:風險團隊建設、風險管理機制建設、風險點的識別和推送情況、協助千戶集團風險管理查補收入(含調減虧損情況,下同)、重要行業和重點稅源企業所得稅查補收入、各項高風險事項查補收入、所得稅風險應對效能、查補收入占所在單位所得稅收入比重等情況,對完善所得稅風險管理工作的意見建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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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
2016年3月31日
【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