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7號
為進一步優化納稅服務,現將優化完善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原增值稅發票查詢平臺)功能及系統維護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納稅人每日可登錄本省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查詢、選擇、確認用于申報抵扣或者出口退稅的增值稅發票信息。
二、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納稅人端系統維護工作,由增值稅稅控系統服務單位負責。
三、本公告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優化完善增值稅發票查詢平臺功能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32號)第一條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16年8月29日
?
【政策解讀】: